越南人妻收费介绍40同乡来台结婚 移民署:最高罚100万
TVBS
记者 潘袁诗羽 报导
发布时间:2024/11/03 17:29
最后更新时间:2024/11/03 17:39
近日“婚姻仲介”引发话题,有一名人夫在社群媒体提到,越南籍配偶介绍同乡女子来台结
婚,15年来已配对40个越南女子来台,并收取介绍费,还介绍越南籍女子并营利。对此,移
民署今(3)日表示,跨国婚媒盈利属于违法行为,跨国婚姻媒合不得为营业项目,亦不得
要求或期约报酬,违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将加强巡
查,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而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团体有38家,该署并定期办理教育训练、
服务品质评鉴及业务检查,以提升服务品质,有需求的民众可至移民署官网查询。
一名人夫近日在社群媒体中透露,他的妻子是越南籍,两人结婚15年、育有2男2女;在结婚
期间,妻子介绍了40个越南女子来台湾与国人结婚,还从中收取“介绍费”。
对此,移民署今天发出声明表示,依《入出国及移民法》第58条规定,跨国婚姻媒合不得为
营业项目,亦不得要求或期约报酬,违者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
次处罚。
移民署表示,现行法令规定是为健全跨国婚姻媒合环境,以保障结婚当事人权益,以及避免
物化女性与商品化婚姻,虽无禁止个人从事跨国婚姻媒合行为,但仍不能要求期约报酬或登
载广告,并已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强查察强度,近3年依法裁罚298件。移民署呼吁民众,不
要轻易听信社群媒体社团的私人介绍行为,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而投诉无门。
移民署也提到,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团体有38家,该署并定期办理教育训练、服务品质评鉴
及业务检查,以提升服务品质,有需求的民众可至移民署官网查询。另为建立民众对于跨国
婚姻媒合的正确观念,避免不慎触法遭到重罚,已制作宣导短片等文宣,透过多元管道加强
宣导,以保障民众权益。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67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