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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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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拟加重堕胎罪朝野炸锅 林志洁:未打算重罚人工流产妇女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法务部日前预告将修法加重怀孕妇女堕胎者罚金从3000元提高为8万元,引起妇团、朝野
立委譁然。阳明交通大学科法学院特聘教授林志洁2日解释,法务部可能没说清楚引发争
议,此次修法是在现行堕胎罪尚未被废除下,因应我国罚金刑一律调整级距的随同修法,
法务部并未打算严加处罚实施人工流产的妇女。但林也坦言,在现行法配偶同意权尚未废
除时,确实可能因此加重对妇女的处罚,十分不当,这种已经很少使用的条文,罚金刑就
不要再去动了。
前几天法务部对外公告,要修正“刑法”的堕胎罪,将罚金从三千元提高至八万元。此修
法引起妇女团体痛批、朝野立委私下譁然,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昨也痛批,此修法完全
大开性平倒车,让台湾的女性权益倒退四十年,还拿国际公约混淆视听,法务部是看不懂
字还是有人授意?
对于外界批评,法务部回应,关于规定堕胎罪不罚的适用范围,使怀胎妇女“因疾病或其
他防止生命上危险之必要”所为堕胎行为,由现行“有罪但免除其刑”修正为“不罚”。
法务部强调,《刑法》堕胎罪修正草案,目前正依法办理预告程序中,有关各界宝贵意见
,均将广纳为重要修法参考依据,审慎评估方向,妥为研议,以其周延,以符合CEDAW公
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意旨。
林志洁则表示,这次修法,为了尽可能保障生育自主权,把现行法的〔宣传堕胎罪〕删除
,并且将刑法现行构成要件中,妇女因疾病或有防止生命危险必要的人工流产行为,从〔
有罪免刑〕,改成〔不罚〕,也就是母体健康的保护要优先,在保护母体状况下所为的人
工流产是无罪的。
林志洁指出,我国的堕胎罪因为优生保健法给予了相对广的阻却违法事由,近年来,很少
会有因堕胎行为而遭到起诉或处罚的案例,因此,其实优生保健法,才是许多基于宗教或
信仰等理由的团体,大力主张要限缩使用范围的法律。本次只能说法务部的预告修正误踩
雷区,因应罚金刑级距的总体调整,跑去也一并提高堕胎罪的罚金刑,在预告修正的公告
中,又没有说明清楚,才引发争议。
林志洁也建议,这样根本现在已经很少使用的条文,罚金刑就不要再去动了。何况,很多
寻求人工流产的妇女,可能就是在经济或生活上有压力而必须堕胎,虽然,依照优生保健
法,影响怀孕妇女身心和生活,可以成为合法人工流产的理由,但若是已婚妇女而其配偶
不同意,在现行法配偶同意权尚未废除时,确实可能因为提高罚金,加重了对妇女的处罚
,十分不当。
林志洁强调,这个罚金提高的修改,完全可以等到之后卫福部要将优生保健法改名为生育
保健法、并调整优生保健法内容时,再一起处理刑法堕胎罪的存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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