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陈启昱涉台盐绿能弊案 高雄检警漏夜

楼主: ato0715 (熊)   2024-11-02 09:35:18
※ 引述《rexlin (Some like it hot!!)》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UDN
: 2.记者署名:
: 石秀华
: 3.完整新闻标题:
: 独/陈启昱涉台盐绿能弊案 高雄检警漏夜拘提扑空!恐遭通缉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盐绿能公司光电弊案,台南地检署对涉案前董事长陈启昱等5人声押禁见,遭台南地院
: 驳回,检方提抗告成功,南院昨开庭,但陈启昱未到庭;桥头地检署昨晚受托代执行拘提
: ;据悉,高雄检警漏夜到陈的旗山住处拘人但扑空,陈恐沦通缉犯。
: 据了解,台南地院昨天上午开庭,陈启昱未到庭,后台南警方曾直接到陈启昱位于旗山的
: 处所拘人,并未通知旗山当地警方,结果南市警方到陈宅扑空,未找到人。
: 昨晚6点多桥检接获台南地院电子公文嘱托代执行拘提陈启昱,桥检指挥旗山警方持拘票
: 前往陈启昱旗山住处漏夜拘人,但陈不在家,人不知去向,检警二度扑空,由于屡拘未到
: 案,检方今日最快将对陈发布通缉。
: 台盐前董座陈启昱去年4月间遭民众党前立委陈琬惠踢爆农地违法盖农舍,后火速宣布退
: 出民进党籍政坛,但违法农舍被农业局开罚10万,后自行拆除,恢复农地农用;据了解,
: 陈的户籍设在旗山,从台盐前董座退下来后,平日隐居在旗山,因涉及台盐绿能光电弊案
: 昨未到庭,法官开出拘票抓人。
: 据了解,担任过高雄副市长的陈启昱在地方上有一定人脉,陈启昱目前行踪成谜,外界猜
: 测陈恐怕在上次出庭后,有计画性潜逃,恐怕人已不在台湾。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48/833259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备注:
: 哈哈
2024年10月25日
新闻斗大的标题
绿营大咖要跑了 ?谢龙介自爆接获重案情资:已向法务部检举
当天的质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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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龙介也公开跟郑铭谦检举,因为现在案件在侦查中,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不能公开说他的名字,但有一名嫌疑犯过去曾经是执政党的高层,目前牵扯到许多重案,
“我接到情报,听说他要走了”。
谢龙介说,如果这位嫌疑犯落跑掉,所有案件都不能办!所以他正式跟郑铭谦举报,问郑如何防范?而郑铭谦说,因为对案件是不干涉、不知道、不介入,如果提供具体情资,承诺会转给承办的地检署,依刑事诉讼案228条告发。
===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228条
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侦查。
前项侦查,检察官得限期命检察事务官、第二百三十条之司法警察官或第二百三十一条之司法警察调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并提出报告。必要时,得将相关卷证一并发交。
实施侦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传讯被告。
被告经传唤、自首或自行到场者,检察官于讯问后,认有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条之一第一项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无声请羁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但认有羁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并将逮捕所依据之事实告知被告后,声请法院羁押之。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于本项之情形准用之。
然而依据渎职罪
第 125 条
有追诉或处罚犯罪职务之公务员,为左列行为之一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滥用职权为逮捕或羁押者。
二、意图取供而施强暴胁迫者。
三、明知为无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诉或处罚,或明知为有罪之人,而无故不使其受追诉或处罚者。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31 条
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七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没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追征其价额。
===
结论
到底到时候法务部会有几个人被提起告诉呢??
或者是一样官官相护,大家都好来好去??
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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