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2.记者署名:
钟丽华
3.完整新闻标题:
法部预告修法 堕胎罪罚金提高26倍至133倍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法务部预告修正刑法堕胎罪,将孕妇堕胎处罚从三千元罚金提
高至八万元;意图营利而犯堕胎罪的罚金,从一万五千元提高至五十万元;因而致妇女于
重伤及致死者,也分别提高至一百万元、二百万元,相关项目罚金共提高廿六倍至一三三
倍;法务部表示,原罚金刑已不合时宜,提高罚金是为使刑法各罚金数额级距一致。修正
草案完成预告及参酌各界意见修改后,即送行政院审查。
修正案的刑度部分未变,怀孕堕胎仍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而犯堕胎罪处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徒刑;因而致妇女于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致重伤处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徒刑等。
因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险必要而堕胎或听从他人堕胎,从“免除其刑”修正为“不罚”
;另考量“医疗法”已对医疗广告设有管制措施,故修法删除“宣传堕胎罪”。
法务部指出,我国堕胎罪是在兼顾怀孕妇女身体自主权及对胎儿生命权保护前提下,于合
乎优生保健法等相关规定情形时,孕妇仍可合法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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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法务部预告修法 堕胎罪罚金提高26倍至13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