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http (公鲨小)》之铭言:
: 6岁私生女继承1500万却要缴5千万税 大法官宣告违宪!发回更审
: 但国税局根据前开税法规定,“拟制”3亿多元的股票为陈男遗产,向6岁女童开出5千7百
: 多万元的遗产税单,远超过女童继承的遗产。女童法定代理人因此打起行政官司,行政法
: 院一度判决女童败诉,案经废弃发回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审法庭决定声请释宪。
1. 国税局
国税局依法行政,行政法院还盼国税局胜诉
国税局如果不跟女童课税,不是图利就是渎职
2. 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依据法条判决,但因为太不合哩,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发回
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判才合理,有法条规定这笔该收税
依法行政但法条指定的收税对象明显不合理
只好给大法官
3. 大法官
大法官不用依法行政,直接指出不合理的地方不须执行
如果这局没有大法官,大家依法行政,台湾社会就直接毁灭一个6岁孩童的人生
但是大法官超越法律,如果大法官有私心,根本无敌
两害取其轻,大法官到底该不该存在
还是干脆民选大法官,然后大法官内投票多数决,就算错杀,至少也是多数人一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