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满外送加点白饭30元太贵…男家门口飙6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4-10-28 23:19:29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简慧珍
3.完整新闻标题:
不满外送加点白饭30元太贵…男家门口飙6字国骂 判无罪原因曝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县陈姓男子不满叫外送加点两碗白饭要多付30元,飙出六字国骂,被外送员一状告到
法院。陈男没出庭,由检察官一造辩论而迳行判决,判无罪;彰化地方法强调,不代表法
院赞同或鼓励此种言论,不罚与赞同、鼓励并非同义词。
判决书指出,陈男去年8月间透过外送平台点餐,当外送员说明何时送达,陈男说要加点
两碗白饭,外送员表明要加收30元,陈男不愿支付,外送员请他直接拨电话给店家,未料
陈男心生不满,在不特定多数人均得行经的他家门口,公然以6字国骂和3字经辱骂外送员

外送员报案,警询后依公然侮辱罪移送法办。彰化地院合法传唤,陈男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彰化地院指定辩护人,虽辩护人未能联络上陈男,但陈男已提出陈报状,辩护人根据陈
男辩解解内容进行实质辩护,已有相当之程序保障,彰化法院依法不待其陈述,由检察官
一造辩而迳行判决。
陈男提出陈报状,辩称针对店家白饭收费太遗而不满,事后已与店家和解,他与外送员无
冤仇,并不是针对外送员骂,是外送员自己对号入座。
彰化地院权衡结果,陈男因不满白饭加收的费用,并非无端谩骂,而是针对外送平台的收
费机制表达不满,不直接涉及外送员的种族、性别等结构性弱势身分,故意予以羞辱,而
陈男口出恶言时仅一人场,没任何人围观、见闻,陈述时间很短,非反复、持续性的谩骂
,难以认定有意针对外送员的社会名誉、名誉人格进行恶意攻讦。
彰化地院认为,在法益价值权衡、刑法最后手段性的思考下,地院不应扮演语言警察的角
色,过度干预陈男语言的使用模式,本案虽不构成公然侮辱罪,但不代表地院赞同或鼓励
此种言论,不罚与赞同、鼓励,并非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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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21660
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679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3 年 10 月 14 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誉
https://i.imgur.com/vInND1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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