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铭言:
: 如果你是路人经过,去救女童
: 但嫌犯一直攻击你,你也受伤了
: 所以你回击,但不小心把他打死了
: 请问,在台湾是会被以过失致死起诉,最后重判?
: 还是会依正当防卫,不予起诉??
用魔法对付魔法啊
就说自己最近常常看东西都会有幻觉
常常把人看成动物所以要去看精神科
刚好半路上看到一只猴子在打另一只猴子
我看不过去就去打那只大猴
打到大猴求饶说人话的时候才发现
原来我正在打的是人不是猴
所以是精神疾病害我去打人的
依台湾恐龙法官的标准
这样说肯定没问题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