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yer (Heyer)》之铭言:
: 有个问题很不解
: 这次宣判违宪都是说宪法上没有说可以
: 照这个逻辑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吧?
: 正常来说不是宪法说不可以的才不能吗?
: 不然同理法律上没说可以的都不能做
: 法律不是应该规定什么“不可以”
: 而不是什么“可以”吧?
: 所以大法官这次根本瞎鸡巴乱解释
这个就看大法官有什么需求阿
所以根据不同需求会有
宪法上没有说可以
宪法上没有说不可以
只要他心中有默认立场怎么说都可以
就像宪法也没有说一定要每个参审法官同意死刑才可以死刑
因此宪法没有说不可以所以现有的死刑判决方式违宪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