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林菁桦
3.完整新闻标题:屋顶没种光电、光电板没回收 违者最高罚15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建建物屋顶将把太阳光电列为标配,但受光条件不足等建物可排除,门槛细节预计年底
出炉。不过,经济部23日最新“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明订相关罚则,
包括新建物未依规定设光电,建筑物所有权人没善尽维护管理,以及光电等设备需适当拆
除或回收,违者可开罚30万元到150万元以下罚锾,且可连续罚。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已于2019年、2023年的2次修法,经济部再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
”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在强化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完成设置后的管理与相应罚则,
强化多元绿能发展的法治基础。
此次修法新增第4条之1,包括再生能源发电业执照、自用发电设备登记证或再生能源发电
设备认定文件“失效后”,设置者应拆除回收或采其他适当处置。
过去光电板若任意弃置废弃,屡遭外界诟病,经济部能源署副署长李君礼说明,目前光电
设备设置者都会预收每瓩1000元的回收处理费,但光电设备的寿命可用超过20年,有人可
能会预先缴交回收费,但却没依规定回收、拆除,“不回收、不管它”都不好,因此订出
罚则,让法规更为周延。
第12条之1是外界高度关注的新屋、旧屋改建屋顶需设光电,包括集合住宅、透天等型态
都纳入,不过设置门槛、条件仍在与内政部讨论中,罚则却先出炉,规定建筑物若非光照
不足、庙宇、国安相关等免除对象,起造人未依规定种光电将挨罚。
另外,12条之1这次增订第二项,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在建筑物存续期间,应管
理与维护太阳光电发电设备。针对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李君礼说明,集合式住宅为例就是
管委会,透天则是屋主,光电设备维护可想像成电梯保养管理。李君礼指出,电梯会定期
保养维护安全,光电设备因会趸售台电,可从发电状况掌握。
根据草案内容,新建物未依规定设光电,建筑物所有权人、管理人没善尽维护管理,以及
光电等设备当电业执照失效以后,需要适当拆除或回收,违者经主管机通知限期改善;届
期未改善者,可处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且可按次处罚:李君礼强调,罚锾是最
后手段,通常都会先劝导,且目前草案有预告期60天,管理强度仍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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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挖靠,民进党想A钱想疯了是不是?
强制所有新房屋顶一定要有光电板、装了没维护,全部都可以罚150万!
这是不是图利特定厂商?
这是不是公然违宪侵害民众财产?
我家屋顶要不要装太阳能板干你屁事啊!
没装、装了不维护还要被罚150万?
我干你娘敢通过就提释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