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鼓应原先任教于台湾大学哲学系。1972年12月4日,他和王晓波及一些学生效仿李白关
怀国家的强大统一问题,在台大举行“民族主义座谈会”,宣传中国统一等主张,后被捕
。释放后他无法教书和工作,曾出版过《存在主义》、《庄子哲学》、《悲剧哲学家尼采
》、《古代呼声》。他给人“一个激烈的自由主义者”印象,沉寂多年后因发表评余光中
的系列文章声名大振。
陈鼓应与余光中不存在个人恩怨。十年前,他们同是《文星》的作者。余光中给人的印象
似乎也是自由民主人士,可《狼来了》发表后,陈鼓应改变了看法,并把他的作品全部找
来细看,发现问题颇多颇大,其中最重要的是沉湎于资本主义病态生活的颓废意识和虚无
情绪、买办意识和自我膨胀。他的作品里丝毫见不到他对别人的关心,也见不到他对社会
人群有任何的关怀。他到了美国以后,看到高耸入云的帝国大厦,以及千里公路,万里草
原,他立刻就被那里的物质文明所震慑,回头想到中国的贫穷,由此产生了民族的自卑情
绪;又由于向美国的认同发生了阻碍,就越发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产生了羞辱感,因而有一
连串羞辱祖国的文字出现。21
有了这些看法后,陈鼓应便以一个读者的身份连续写了“三评”:《评余光中的颓废意识
与色情主义》22、《评余光中的流亡心态》23、《三评余光中的诗》24,并结集为《这样
的诗人余光中》25出版。
对《狼来了》这篇文章,陈鼓应同意徐复观的说法:这是抛给作家的血滴子。这不能单纯
从“反共”来解释:“实际上他写《狼来了》的真正动机,只是因为有一群新起的作家影
响了他的作品的市场,吸引走了他们的读者;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便不惜使出迫
害新作家的手段。说穿了,如此而已。”26但在对余光中诗的总的评价上,他做了徐复观
没有做的工作:“余光中的诗,不仅污染了我们民族语言,更严重污染了青年的心灵。”
文中举了大量的例子,指出余光中洋化的语言,像“耸一个拉丁式的肩”,“我是很拉丁
的”,“难为您了,真是,Signorina”,“向她,鞠了一个躬,非常意大利式的”,这
样洋化语言乃是作者过分崇洋心态所导致。27这样的例子在余光中诗中举不胜举。陈鼓应
在“语言污染的病例”的标题下,分《星空非常希腊》、《美丽的分尸》给予分析批判,
并指出他的语言夹生的部分深一层的根源如同余氏自己的告白:“我是一只风中的病蜘蛛
”;“我变成一个精神的残废”;“自虐狂的灵魂”。这种“自虐症状”如不及时治疗,
要变成什么样是可想而知的。陈鼓应还说,他的作品,大量地散播着极不健康的灰色思想
和颓废情绪。至于他的崇洋媚外,灵魂要“嫁给三藩市”,并死时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
荣……他固然常说怀念中国,但当他把中国和美国相比时,却以我们的贫困为可耻,并以
此而这样地嫌弃:“中国中国你是一场愧惭的病”,你是“不名誉”的“患了梅毒”的母
亲。
在批余光中的诗时,陈鼓应还用了谐谑的手法:
余光中成天在做梦,据他自己说,“醒时常做梦”(《莲的联想》),“阖眼梦,睁眼梦
”(《敲打乐》)。当然他最爱做的是“金色的梦”(《钟乳石》)。“枕一段天鹅绒的
往事,我睡着”,于是他“梦见一个王”——“天上的王”,一个“蓝眼睛的王”。他所
梦的“王”是“蓝眼睛的”,于此,其心之所向,可想而知。28
经过陈鼓应这种摘句法,余光中变成得了“梦游症”的“精神病患者”,因而陈鼓应诊断
余光中“本是‘亡命贵族’诗人失常心理的必然反射”29,也就顺理成章了。
关于余光中的“流亡心态”,陈鼓应说:
时代苦痛摧击下的台湾知识界,近年来产生两种主流的心态:一种是中兴心态,一种是流
亡心态。中兴心态是面对现实,对不合理的现象希求改革;流亡心态是逃避现实(包括逃
避到色情玩乐里面),演成牙刷主义之风。30
陈鼓应认为余光中沉醉于虚名久矣,如果不着力点他一下,他是不会猛醒过来的。他评余
光中的用意之一,是希望通过对余氏作品的检讨,使他反省自己以往写作内容之非,而能
及时回头探索新步为是。31因而陈鼓应在写二评时火力加足,对余光中的诗做总体的检视
,看诗人如何颓废无聊及怎样羞辱祖国。他写道:
他说在台北“这座城里一泡真泡了十几个春天/不算春天的春天,泡了又泡/这件事想起就
觉得好冤/或者所谓春天/最后也不过就是这样子;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
“泡了又泡”是自述他的生活态度;“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是陈述他的生
活内容。“泡了十几个春天”,就是说十多年来他只是在“泡”著虚度时日;“泡”日子
,便是他的失根性与失落感所产生的浮游心态。他在台湾这十几年的日子,“一些受伤的
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甚至哀叹生活是“分期的自缢”,这恰是“亡命贵族”的
生活写真。至于他的冤屈感,显然是不实的……32
陈鼓应又写道,余光中忽而想起台湾“到冬天,更无一片雪落下/但我们在岛上并不温暖
”,和美国“比起来台北是婴孩”、“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他还认为
中国文化是“蠹鱼食余的文化”,他要“焚厚厚的二十四史取一点暖”,他说“中国中国
你是不治的胃病”、“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在这里陈鼓应用的仍然是摘句法,而不管
全文的主旨和上下文的联系,这样就轻而易举得出余光中既不爱台湾本土也不爱中国的结
论。其实,正如颜元叔所说,对某些官式的爱国主义者而言,余光中“不治的胃病”这些
话是“失败主义者”的泄气话。但是,余光中敢于把这些话写在纸上,为自己以及许多其
他的人作心灵的见证,这是够勇敢够爱国的了。余光中是一位真正的爱国的人(至少这首
诗的表达是这样的),他爱中国深,感触深,深得简直接近绝望:“中国啊中国你逼我发
狂。”他又说:“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无疑的,《敲打乐》的前半部充满著国耻感、
羞耻感。但是,这首诗后面有个转变——“我的血管是黄河的支流/中国是我我是中国”
,这显示余光中的民族心不仅没有死,而且像火山一样愤怒与激烈。33颜元叔说余诗后面
的转变,很重要,可陈鼓应“摘句”时有意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愚弄了读者。
当然,陈鼓应的文章并非一无是处,他认为包括余光中在内的现代诗语言“流入怪诞费解
的地步”,还独具慧眼指出《莲的联想》的伪浪漫主义,均有发人之未发之处。但陈鼓应
文学功底不足,对诗歌的艺术规律尤其了解不多,因而常常误读余光中的作品。他的“余
光中论”,在演绎推理过程中,经常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甚至为了自己论证的需要把余
光中的诗句进行拼接,这样就难免曲解余氏作品的原意,这样得出来的评价当然不会公允
。对余光中,陈鼓应还有乱扣帽子的嫌疑。比如“灵魂嫁给三藩市”,原文是这样的:
荡荡的面包篮,喂饱大半个美国
这里行吟过惠特曼,桑德堡,马克‧吐温
行吟过我,在不安的年代
在艾略特垂死的荒原,呼吸著旱灾
老■死后
草重新青著青年的青青,从此地青到落矶山下
于是年轻的耳朵酩酊的耳朵都侧向西岸
敲打乐巴布‧狄伦的旋律中侧向金斯堡和费灵格蒂
从威奇塔到柏克丽
降下艾略特
升起惠特曼,九缪斯,嫁给三藩市!34
正如黄维梁所说,60年代,金斯堡于美国西岸的三藩市崛兴,新一代的诗人颇有把美国诗
坛的风骚领过来之概。九缪斯是希腊掌管诗歌的女神。“九缪斯,嫁给三藩市”指的就是
这美国诗坛的事。余光中并没有嫁给三藩市,因为他对中国的感情太深厚太浓烈。他与中
国连在一起,中国使他不快乐,也使他快乐。《当我死时》(1966)一诗也说: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
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著黑土
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35
在这里,不是陈鼓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余光中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荣,而是以葬在长
江与黄河之间为荣。中国是“最美最母亲的国度”,这哪里有半点崇洋媚外的影子!至于
“患了梅毒依旧是母亲”,陈鼓应只见“梅毒”而不见“母亲”。患了重病的母亲仍然是
母亲,这是一种爱之深也恨得深的情感,不能单拿“梅毒”二字做文章。
陈鼓应的文章发表后,引来一片喝彩声。孔无忌《一个历史的对照》36,用百年前留学生
的心情和余光中崇洋媚外的心态作对比,感慨“今天的台湾”有人“把自己降在所有外人
的脚下”。田滇的《我也谈谈余光中》37,从另一角度批评余光中的动机与心态。寒爵的
《床上诗人颂》38,用余光中的“警句”写了两首打油诗。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吴望尧
攻击陈鼓应批评余光中所用的不外是一套对岸的专用名词39,他认为对付不同意见,“木
棍不够,就用铁棍”40,这种木棍加铁棍式的批评,重复了余光中《狼来了》的错误,同
样是对乡土派作家的一种恐吓。
陈鼓应在香港也有知音。香港左派除再版陈鼓应的书外,还有这样一些喝彩文字:
细读一下陈氏书中所摘引的余氏诗作,我想任何人都不能替后者的买办颓废意识作出任何
的辩白,它们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帮闲文人(身兼文化打手之职)恶劣可鄙的嘴脸和陋
习。
一口气读毕之后,使我对陈氏顿然改观,他让我们看到一个处于逆境中的知识份子充满虎
虎生风的战斗精神及独立不阿、不谄媚权贵,敢为广大人民说话的气概。一句话,是值得
我们鼓掌、欢呼的。41
这种评价显然属情绪性反应。刊登此文的刊物深受大陆“文革”极左思潮的影响,这从该
文的末尾也可看出这类文章粗鄙化的倾向:“补记:在此向设计《这样的诗人余光中》一
书封面的杨国台先生致敬。你‘操’得好!你也够姜!”
如果说,余光中《狼来了》是从意识形态出发,那陈鼓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离
开文学主旨对余光中进行道德审判,以证明余光中的“头”就有问题,没有什么资格去检
查别人的“头”。陈鼓应和余光中这一正一反远离乡土文学的极端笔战的例子,充分证明
这场论战“是一场文学见解上没有交叉点的战争,只是两种相对立意识形态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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