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dhws (sdhws)》之铭言:
: 不论以前的公民课,或者是公职辅考的讲义
: 对于国体的分法感觉很糟糕:
: "国体分君主国及共和国,君主国之元首为世袭君主,主权在君主
: 共和国的元首为民选择总统,主权在人民"
: 先说君主国的部分,君主国除了世袭君主制之外,还有选举君主制
: 也就是说君主是由选举产生,例如梵谛冈及安道尔的君主是不可能世袭的
: 像马来西亚也是典型的选举君主制国家,国家元首本身是不能世袭的
: 而是透过九位苏丹内部选出的,也就是说就是候选人可以世袭,但元首不能
: 因为通常下一位继任的元首是其他被选出来的苏丹而不是自己的儿女或兄弟
: 另外说共和国的总统是透过国民选出的也大有问题
: 例如共和国元首有可能是透过军事政变上位,如缅甸
: 即便是在常规的状态下,总统也有可能透过类似议会的组织选出,而非民选
: 如中共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出,全国人大又由省级地方人大选出
: 名义上人民能直选的只有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
: 因此原则上也称不上是由人民选举产生
: 其次这还忽略了贵族制和寡头制的共和国
: 这类将参政权限制在贵族或拥有特殊身分的人(如富人)身上
: 其国家元首也不是由百姓选出,其主权甚至限制在贵族阶层而非平民
: 因此又怎么能说共和国体一定主权在民呢?
: 贵族制共和国典型的例子有历史上的威尼斯共和国
: 威尼斯共和国的立法机关是大议会,大议会的议员皆是在册的贵族成员
: 而总督做为国家领导,则是由大议会选出的的四十人委员会选出
: 在这种体制下威尼斯共和国的主权在贵族阶级而非人民
: 且领导人的产生也是由贵族选出的,和基层百姓没有关系
: 总合以上,公民课本,包含公职辅考书上对共和国和君主国的定义很烂
: 和主权是否在人民,或者国家元首是否透过选举产生没有绝对的关系
: 其实更好的定义方式应该是:
: "该国的元首是否为君主",或者"该国法律自我定位为君主国还是共和国"
: 这样比较适当吧?
在查找一些资料后,其实君主制和共和至最根本的分别,与元首的产生方式无关
最关键的地方在于法律意义上的"主权"归属:
一个君主国即便是个民主国家(如瑞典)
甚至在民主制度的基础上
君主也可以是透过选举产生,且有任期限制(如马来西亚,安道尔算半个)
但是在法律上该国的"主权"仍在君主身上,而非百姓
至于民主制度的行使,反而比较像君主将统治实权交出来给人民的结果(故名为君主立宪)
因此一个国家在概念上"主权"在元首身上,哪怕元首无实权、选举产生、有任期限制
该国就是君主国而非共和国
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在一战结束至二战结束这段期间,匈牙利甚至没有君主,但仍是君主国
就是因为在法理上当时的匈牙利主权在国王身上,只是国王这个职位处于闲置状态
相反,一个国家就算实施独裁制度,国家领导人实质上等同终身制和世袭制(北韩、查德)
但是在法律上该国的"主权"属于人民(或贵族寡头),而非国家元首,这样就是共和国
至于独裁及终身世袭等现象,在法理上乃是他们被人民(或某群体)授权的结果
也就是说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或某群体)
这些世袭独裁者不过是在执行人民(或某群体)赋予他们的权力
当然以上都只不过形式上的概念而非实质上的政体
因此对于人民而言,比起法律如何定义该国的制度,实质上的执行方式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