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日本罕见“空耳”案 澳洲男自称救人被喊

楼主: skn60694 (入声)   2024-10-19 23:22:14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戴雅真
3.完整新闻标题:
日本罕见“空耳”案 澳洲男自称救人被喊贼遭判2年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戴雅真东京18日专电)一名澳洲籍男子在日本涉嫌以强盗为目的闯入民宅,
造成住户受伤,案件今天在东京地方法院宣判。尽管男子声称想用英语叫居民逃生,被误
以为喊“强盗”,但法官认定“被告夺取财物的意图存在合理怀疑性”,最终以伤害和侵
入住宅罪,判处被告2年有期徒刑。
“空耳”如今常用来称以谐音听写异国歌曲的歌词,最有名的当属韩国乐团FTIsland歌曲
“坏女人”的歌词被听写成“到南部弄假牙”。其实“空耳”是日文汉字,源自日本的节
目“空耳时间”。这个节目征集观众投稿,用日语以外的语言演唱,但听起来就像是日语
的歌词,相当有娱乐效果。
这种用异国语言说话,但因为谐音,被误以为是自己语言中完全不同意思的情况,就出现
在这起案件中。
产经新闻报导,32岁澳洲籍男子马修(Otto Daniel Matthew)因为潜入民宅,企图抢劫
并伤害住户,被控侵入住宅和强盗致伤罪。关于他据称对受害者喊出的“威吓语”,被告
方面辩称,是因为受害人听错了英语导致的误解,主张无罪。这种围绕“空耳”展开的辩
论相当罕见。
辩护律师10月2日在开场陈词时说,“大家或许知道一档叫做‘空耳’的节目吧”,陪审
团成员和法官听了似乎都露出一丝微笑。他之所以提到这个节目,就是想用“空耳”来辩
护马修的行为其实不构成强盗。
根据起诉书与检方的开场陈述,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23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被告侵入了
位于东京都新宿区一栋2层楼独立住宅的2楼阳台,与住在里头的70多岁男性居民碰个正著
,两人发生争执,造成该名居民受伤,被告随后逃离现场。
然而,辩护方的陈述,对当晚事件有完全不同说法。马修在附近喝完酒准备回家,一路上
他用“跑酷”的方式前进,在建筑物之间攀爬、蹬墙跳跃。
根据辩方说法,马修在经过事发民宅的附近时,“隐约闻到类似汽油的味道”,认为说不
定会发生火灾,他想要提醒住户,于是爬上这户人家的2楼阳台。阳台上有一个装有煤油
的罐子。
马修看到室内有灯光透出,还能听到电视的声音,确信里头有人。为了想要警告对方有发
生火灾的危险性,他于是拿起一个掉在阳台上的小铲子,一边试图图打开窗户,一边用手
敲打。这时,发现异常的男性居民走到了阳台上。
对于之后发生的事情,检辩双方出现分歧。
检方主张,被告撞见男性居民后,喊出了“强盗!”(强盗だ,goutouda)、“钱在哪里
!”(金はどこだ,kanewadokoda),这些在抢劫案中常见的台词。男性居民在证人席上
也证实这一点,并回忆说当时听到的“是日语,不是英语”。
辩方则主张,马修在2022年3月才来到日本,连“强盗”这个词的日语都不知道,他说的
其实是“Go to a door”,“钱在哪里”则是“Can you walk”。
辩方表示,马修是想要让对方逃离火灾危险,而叫他“朝门的方向走”,为了确认对方能
不能逃跑,而问他“你能走吗?”
不过,辩方的主张仍存在疑惑。因为通常情况下,用英语说“朝门的方向走”,应该是指
特定的门,应该说“Go to the door”。从语法上来看,冠词应该是the而不是a。
马修的解释是,他不知道门的具体位置,因此就叫对方走向非指定的一扇门,所以用了a

检方则称,被告正在学习日语,工作中和同事也是使用日语。而且以当天的情况来说,如
果想要通知对方有危险,为何不去玄关按门铃。被告则辩称,“当时我认为是紧急情况,
只想着要帮助人,我还以为他会感谢我。”
检方认为男性住民没有听错,要求判处被告6年徒刑。检方则主张,被告是为了传达危险
才进入住宅,“目的不是抢夺财物,而且住民受伤与被告行为的因果关系也不明确”,主
张无罪。
这起案件今天在东京地方法院作出裁决,裁判长岛户纯表示,被告称自己说的是“Go to
a door”,这种解释“令人难以相信”。不过,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不能排除男性住民先
入为主认为“对方要抢劫”,导致他误解了马修发言的可能性,最终宣判被告2年有期徒
刑,而非检方求刑的6年。(编辑:高照芬)1131018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410180371.aspx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