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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017/2836828.htm
同性伴侣受托顾男友幼子竟“殴打+啃咬” 二审撤销缓刑让他入狱
新竹沈姓男同性伴侣,受刘姓男友所托,照顾刘男与前妻所生的1岁3个月大男童。但沈男却
多次趁著与男童独处的机会,以竹子、棍子殴打男童,甚至还以牙齿啃咬男童胸部、手臂。
一审将沈男判刑8月、缓刑2年,但二审撤销缓刑,改判10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7日驳
回上诉,沈男必须入监执行。
判决指出,沈男与刘男为同性伴侣,沈男在2022年11月起,受刘男所托,照顾刘男与前妻所
生、当时1岁3个月大的男童。不过沈男在照顾男童没多久后就失去耐心,从隔年2月起,就
开始虐打男童。包含以竹子、棍棒或徒手之方式,殴打男童,并以牙齿啃咬男童胸部及手臂
,导致男童脸、胸、腹、背、臀及四肢多处瘀青。
沈男虐打男童达3个月,邻居经常听到男童的哭声,再加上看到男童身上黑一块、青一块,
最后邻居怀疑沈男虐童,主动拨打电话113通报专线,社工到沈男家中访视,全案才因此爆
发。刘男透过新竹市府提出告诉,沈男因此被检方以“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提起
公诉。
法院审理时,沈男坦承犯行,一审法院最后认定沈男犯下“妨害未满十八岁之人身心健全罪
”,判刑8月,考量他坦承犯行又有悔意,一审法院给予自新机会,宣告缓刑贰年,缓刑期
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判决确定后壹年内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
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陆拾小时之义务劳务。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改认定沈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但高院认为,沈男
所为对男童伤害甚深,严重影响男童身心健全及发育,且迄今未和解,或对男童稍有弥补,
高院认为他即便经此审判程序,仍未正视己身行为于法有违而知所警惕,并无暂不执行为适
当之情形,故不宜为缓刑宣告。最后高院改将他判刑10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7日驳回
上诉定谳,沈男将入狱执行。
“殴打男童,并以牙齿啃咬男童胸部及手臂”
这坏甲甲也太变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