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京华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给蒋市府

楼主: a3556959 (appleman)   2024-10-12 15:15:10
: 我不是法律专业 但我真的觉得这个案子
: 为什么可以这样搞 真的没明白
我本来想法跟你差不多,但昨天跟了解法律的朋友讨论很久之后才知道,法律不是如你所想
的那样运作
: 正常的逻辑不是应该是 北检发现京华城这个案件 有违法的嫌疑
: 针对当初做出京华城案件 20%容积奖励决策的委员
: 都要先扣押 去查是不是有相关的金流活动 收贿 就是这样而已不是吗?
未必如此,因为法官可以心证认为,柯文哲当下有图利的意图跟行为,也就是说柯文哲当下
知道京华城违法,并且愿意给京华城法以外的图利待遇
即便京华城自始不违法,或是京华城后面确认合法了,但是柯文哲的心证状态是在做图利的
事由,那他最后也可以判有罪
: 更奇怪的是 这个容积奖励的额度 已经适用好几个案子(虽然没有给到20%过)
: 但根本没有行政法院裁示过自定容积奖励违法 为什么可以用图利办我真没看懂
: 台湾法律罪刑法定主义 没有说不行就可以 完全在地方决策的范畴内
: 行为都没确定是否违法 怎么用图利起诉我还真的没看懂
京华城这个案子实际上的违法与否,在这个案子并不是重点,很多实证主义的人认为,若京
华城不违法,那违法事由自然不存在,那图利自始无根基定罪
: 更奇怪的是
: 北院可以做出 明显违法 560%为违法这种 根本不在职权范围内的认定
: 然后再透过这个认定去羁押别人
: 这不就变成说
: 以后只要认为有犯法嫌疑 都可以随便羁押别人
: 判决理由只要法官认为 就可以成立
: 如同高虹安的那种判决
: 他可以心证认为高为抄袭就判他诬告
: 他根本就不能具备所谓认定抄袭的资格
: 或是认定行政上违法的行为 就可以这样搞?
是的这就是法律运作的逻辑
: 台湾法律为什么可以 这么 不需要
: 怎么说 道理和逻辑
: 完全是我觉得 是这样 可能是 就可以判
: 也太莫名其妙了?
比如假设有个案例如下
假如我看似有闯闯红灯,警察看到了误以为我有闯要开单,我请他让他不要开单,因为我不
认为自己闯红灯,那她当下可以选择不开单,但取决于警察当下的心证状态
1.警察确实认为客观上我没有闯红灯
2.警察只是因为求情就不开单
如果是1.的情况那就没问题,但如果是2.的话他就是图利罪,因为他主观行为上是违法的,
虽然我或许自始客观上没有闯红灯
或者后续调监视器也确实没闯,
但是警察的行为心证上属于违法范围,所以有可能我最后不用缴罚单但警察抓去关
至于要怎么了解警察的心证状态,当然是法官认为就好了,就算警察说他客观上知道了,没
有闯红灯行为的发生,那法官也能说他在狡辩
所以我闯红灯的客观条件并不是警察的图利罪构成要件
而是警察明知违法而图利才会构成图利罪,我实际上有没有闯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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