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京华城扣押获准 蒋万安说话了:周一向法

楼主: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4-10-11 21:21:05
※ 引述《design0606 (飞)》之铭言:
: 结论:
: 一、建造执照逾期作废,其建筑物主要构造己完成之部份如经监造建筑师及承造人共同出
: 具証明其完成日期确实在执照有效期限内且依核准图样施工者,该己完成之建筑物主要构
: 造部分应视为合法。惟建造执照逾期作废后,自不得再行继续施工。
: 二、至仅完成主要构造之建筑物,其尚末完成之室内隔间、建筑物主要设备部分,须重新
: 申请建造执照始得继续施工。申请建造执照其已完成之主要构造部份得不因法令之变动(
: 容积率之实施)而为变更。惟室内隔间、建筑物主要设备部分应依重新申请时有关法令之
: 规定办理。
: 北院收到台北市函文后
: 如果直接回复建照作废或停工导致建照逾期
: 那我只能说 北院 你干得太好了 直接跨越民事刑事与行政法院
依据 内政部函 60.11.16.台内地字第443828号代电
说明:关于建筑基地经法院假扣押查封可否准予建筑乙案本部曾以60.07.21.台内地字第
42808号代电规定:“……凡经债权人出具同意书,同意在被法院假扣押查封之土地上建
筑者,即可认为不影响假扣押查封之效力,应准予申请新建、改建或修建。”在卷。除上
开情形外,特再补充规定如下:“凡建筑基地经法院假扣押查封后,该基地上建筑物所有
权人申请局部改建或新建、修建,是否影响该基地假扣押查封之效力,主管建筑机关如不
能认定时,可函询该管法院意见。”
你说依据函示 北院必须回答 扣押范围,不然北市府无法认定查封范围
今天北院说 那是你北市府的权责,"于我无关"
所以现在是 北院不甩 内政部函示 必须出具意见 来界定查封范围
北市府不知道具体范围,依内政部函示问北院,北院却说你自己看着办
北市府无法执行北院的假扣押,因为北院自己也不知道扣押范围,那怎么办?
还有谁知道扣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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