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国家四要素 台湾是缺哪一个?

楼主: sheng1300905 (sheng)   2024-10-11 09:51:17
※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铭言:
: 国中公民课本就会教的
: 国家四要素
: 领土
: 人民
: 政府
: 主权
: 以前好像都是说我们台湾
: 有领土、有人民、有政府、有主权
: 是一个好棒棒的国家
: 后来听人讨论 我们台湾
: 有领土、有人民、有政府、就是主权被中国打压
: 所以是一个不完整的国家
: 可是想想不对啊
: 中国虽然打压我们的国际主权
: 但中国根本实质管理不了台湾
: 台湾的主权根本没有问题
: 那台湾国家的不完整性是哪来的呢?
: 会不会是
: 有领土、有人民、有主权、可是没有政府呢?
: 只有用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法律的政府
: 而没有用台湾人自己宪法、自己法律的政府
: 才是我国最大的问题吧?
: (不过有领土、有人民、有主权、却没有政府的国家,世界上应该很少吧?)
因为政府把第四项条件写成主权
国家的定义大都是从"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来的
而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第一条
如果用英文来看
The state as a person of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possess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a) a permanent population; (b) a defined territory; (c)
government; and (d)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
作为一个国际法所承认之国家应具备以下资格:
常住人口、界定的领土、政府、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
而公民课本是把第四项条件翻成主权
但应该是翻成"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会比较洽当
所以中华民国或是台湾
有没有第四项条件呢?
看一下邦交国数量吧
而且以逻辑来看
是成为一个被国际法承认的国家要有这四项条件
而不是只要有这四项条件就是一个被国际法承认的国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