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我觉得最不合理的地方
目前台湾对于死刑的认定
因为需要符合两公约第6条之2“情节最重大之罪”
而以刘志明这案件来说
我们可以得出
“情节最重大”=“需有预谋”
所以
如果案件被害人为随机、非特定人
基本上很高机率就跟死刑无涉
但,这“合理”吗?
既然死刑审判
要将犯罪者“是否预谋”的要素丢进审判心证
那为什么“犯罪过程”的情节
就可以排除在“情节最重大”的心证之外?
这是什么道理?
现阶段对于死刑的操作方式
目前看起来唯一的判断标准只有“是否预谋”
依第六条之规定
举个例子来说
大概只剩恐攻比较能符合死刑的范畴
但这又牵扯到法律程序“证明”的问题
只能说
为了把两公约的“情节重大”
放进我国的死刑审判要素
不仅连实体审判的要件都更改了
连程序上的侦查都多了一道“证明预谋”难关
所以说
不判死的废死确有他自己阐述的一套道理
但这个道理目前在台湾的论理不仅可能没办法说服一般大众
可能连他自己内心深处都没办法说服自己
——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六条
二 凡未废除死刑之国家,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时有效并与本公约规定及防
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不牴触之法律,不得科处死刑。死刑非依管辖法院终局判决,不
得执行。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欢肥肥)》之铭言:
: 首例逃死!刘志明性侵女师致死改判无期 蓝委曝1关键:将假释出狱
: TVBS 林恩如
: https://i.imgur.com/AzwGj19.jpeg
: 10年前残忍杀害退休女教师,犯下强盗杀人罪的死刑犯刘志明,4日在更四审时,改判
“
: 无期徒刑”定谳。(图/TVBS资料画面)
: 针对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日前做出“有条件合宪”判决,如今也出现首件逆转逃死定
谳
: 案。10年前残忍杀害退休女教师,犯下强盗杀人罪的死刑犯刘志明,4日在更四审时,
改
: 判“无期徒刑”定谳。对此,国民党立委王鸿薇痛批,大法官就是要造成实质废死的效
果
: ,如今这第一位逃死的犯人,恐怕不会是最后一位;曾任检察官的国民党立委吴宗宪指
出
: ,现行无期徒刑本质上其实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无法达到吓阻效果,该案被告已
经
: 在押多年,顶多再坐10几年牢,“刘志明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假释出狱”。
: 刘志明于2014年强行进入一名女教师车内,持铁锤重击她头部13下,再加以性侵并咬掉
她
: 的乳头,离开时更反锁车门,造成陈女失血过多死亡,一审到更三审5度判死,但更四
审
: 认为不符合情节最重大犯罪且刘有更生改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最
: 终最高法院驳回,确定刘男免于死刑,这也成为宪法法庭9月20日严格限缩死刑后,首
起
: 逃死案例。
: “重击头部性侵咬掉乳头杀人犯不用判死。”王鸿薇表示,刘犯正式成为释宪宣告死刑
合
: 宪后,第一个逃死的恶徒,对被害者家属与全国人民,敲响了司法公平正义的丧钟。这
样
: 罪大恶极的罪犯,历审认为他犯严重之罪,难以期待可教化,但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销,
司
: 法院的意思很清楚,就是不准判他死刑。
: https://i.imgur.com/udciJkT.jpeg
: 10年前残忍杀害退休女教师,犯下强盗杀人罪的死刑犯刘志明,4日在更四审时,改判
“
: 无期徒刑”定谳。(图/TVBS资料画面)
: 王鸿薇直言,更四审终于有了“废死自己人”认为刘犯就医疗角度而言,不能完全排除
刘
: 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而改判无期徒刑,让他获得这张免死金牌。如今这第一位逃死的
犯
: 人,恐怕不会是最后一位,而被这群纵容罪犯的大法官,不要以为可以在学术与执政党
的
: 高塔里躲著,这个社会永远不会原谅这些他们以及这些罪犯。
: “刘志明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假释出狱”,担任过检察官的国民党立委吴宗宪无奈表示,
现
: 行无期徒刑本质上其实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无法达到吓阻效果,如同今天这个案
子
: ,被告其实已经在押多年,顶多再坐10几年牢,就可以声请假释出狱了。
: 吴宗宪说,踏入社会工作后,常陪着被害人家属从接办案件、验尸、解剖、侦查、起诉
,
: 到最后判刑,将心比心,很能体会那种失去至亲肝肠寸断的痛,所以,他从不认同废死
,
: 更痛恨许多人总是站在悲剧之外,用一种看戏的态度去要求被害人家属必须原谅被告,
“
: 请告诉我,正义到底在哪?”。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64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