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非首次毒驾!女毒虫“被法院当病人”

楼主: Richdudu (uccu)   2024-10-01 13:32:57
※ 引述《xupmc (台湾老鲜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CTWANT
: 2.记者署名:
: 记者:陈柔瑜
: 3.完整新闻标题:
: 非首次毒驾!女毒虫“被法院当病人” 没被关过缴钱照吸今“撞死所长”
: 4.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三峡区30岁陈嘉莹9月30日藏毒遇临检,竟在新北地检署外冲撞清水派出所所长刘
: 宗鑫,拖行500公尺又恶意撞上护栏害刘员身亡,而陈女有多项毒品前科,更已非首次毒
: 驾,陈女毒龄长达10年,过去多次被逮但都罚钱了事,也让其气焰越发嚣张,酿成如今悲
: 剧。
: 据了解,陈女首次吸毒被逮时年仅20岁,她供称自己心情不好,见身边友人在抽,受其蛊
: 惑这才跟着吸食,并因此身染毒品无法自拔,此后数年陆续因吸毒遭逮。
: 陈女2014年第一次吸毒被逮,并被送往勒戒,直到2016年重返社会,但她并没有戒掉毒瘾
: ,此后10年间多次因吸毒而被新北和桃园警方逮捕,更曾被查获毒驾,但法院将其视为“
: 病患性犯人”,皆判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可易科罚金。
: 陈女也因而越发嚣张,9月30日深夜吸毒遇到刘员盘查,竟害怕自己没钱缴罚金,因而“
: 拼了”,最终导致所长丧命,警界万分不舍,更对其犯行愤怒不已,陈女则被依妨害公务
: 致死罪送办。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366419/
: 6.备注:
: 当年放她出来乱跑的法官484也该负责?
: 没轻判她今天也不会撞死人
: 两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就这样被一个垃圾害的没了爸爸...
http://i.imgur.com/eMRAMnT.jpg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20条修法理由
看来现在是什么都要法官扛的趋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