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若死刑 鞭刑12下 择1 选那个?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9-29 20:29:25
※ 引述《rs23234 (.)》之铭言:
: 前几天新加坡判10年+12下鞭刑
: 堆文 一堆人宁愿选10年 也不想鞭12下
: 鞭12下 分次鞭完 通苦指数加倍
: 鞭刑伤痕跟一辈子 几乎跟死无差别
: 死刑痛只一瞬间 而已
: 鞭刑12下 分次打 皮开肉绽 比死难受
: 那若死刑 鞭刑12下 择1 选那个?
对于有实施“鞭刑(鞭笞)”制度的国家而言,在正常情况下
死刑:只能单独执行,不得并同其他刑罚执行
鞭刑:得并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或罚款执行,简单来说只要还活着,就得受“毕生
难忘”的教训
在这情况下,“服劳役”处分不存在
并且,从来没有死刑、鞭刑一起执行的情况。
而说“皮开肉绽”,理论上不会如此严重
因为一般上在行刑的时候,会有医生在旁监督受刑者的身体情况,经判断无法承受剩余处
罚的情况下,可能会以其他处分取代
虽然是不人道的酷刑之一种,但执行上也会尽量避免引发不良观感,造成外界对监狱的形
象有错误、负面的印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