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al ( )
2024-09-27 14:00:14翁晓玲犯了一个大错
本来二分之一的话
在宪法法庭对原告与被告是公平的
但如果改成三分之二的话
那就有利于被告
要三分之二同意才能使被告输掉
那么
接下来三年多
谁比较可能成为宪法法庭的被告呢
你以为是民进党吗
错了
被告与原告是看行政权在谁手上
比如说
NCC法令通过了 我赖清德就是根据第十六条不执行
你蓝白再修法
赖再找个理由说 法不溯既往 所以不执行
你蓝白再修法
赖再找个理由说 为确保NCC可以执行业务
所以NCC人选未通过前不执行
又比如说原民禁代补偿
赖用立法院没有预算权 所以不执行
反正赖有很多理由可以不执行
行政院是民进党 他就是不执行
而且讲得出理由就可以
就算乱讲的 反正只要有理由就可以
本来这种事情是交给宪法法庭公判
如果蓝白是真的有理
大法官也不可能一面倒
现在你蓝白把原告的地方处于非常不利之处
赖清德尔后只要不要是原告就好
不爽你蓝白去提宪法法庭
翁晓玲真是一宝
让蓝白处于极度不利
赖已经用NCC与禁伐在玩你们了
还要去使自己更不利
本来宪法法庭就是处理法律争议
现在变成赖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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