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妹摩铁约见网友遭性侵!“只穿内衣裤”爬出铁门求救
ETtoday社会新闻 | ETtoday新闻云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中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透过社群软件,认识了一名张姓男子,双方相约到汽车旅馆
投宿、饮酒聊天,怎料喝醉后竟遭到对方侵犯,吓得她不断挣扎,最后只穿内衣裤爬出房
间铁门缝隙,向柜台人员求救。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处张男3年3月有
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花与张男是网友关系,2人在网络上聊天超过半年,2021年7月间决定
见面,碰面的地点约在台中一处摩铁的门口。2人碰面以后,小花立即上了张男的货车,
并且到摩铁开房间、饮酒聊天。怎料小花喝酒以后意识不清,张男竟觉得有机可乘,脱去
她身上的衣物,着手实施侵犯。
小花后来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身上只剩内衣,其余衣物全都消失,且正在遭到侵犯,吓
得立即将张男推开。没想到,这时张男竟恶人先告状,拿起手机录影,声称小花“仙人跳
”,并且抢走房内电话、小花的手机,不让小花求救,还数度将小花拉回床上侵犯。
小花眼见无法跟外界联络,只能在房内迂回,并且顺便捡起内裤,最后发现距离够了,立
即冲下楼开铁门,并且沿着缝隙爬出,向柜台人员呼救。
对此,张男落网后供称,他与小花开了房间以后,互动相当亲密,小花还帮他刮胡子,可
见双方是合意性交,谁知性行为完毕以后,小花突然大吼大叫、举止失常,且有发疯的情
况,他担心遭到仙人跳,才拿出手机自保。
不过,由于小花指证历历,前后供词一致,加上全身多处都有瘀青伤口,与遭性侵者反抗
的伤势相符,台中地院审理后,并不采信张男的说法,最后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刑。
张男事后与小花达成调解,并愿意分期赔偿80万元,小花也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台中
高分院审理后,撤销原判决,改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张男3年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24/2822988.htm#ixzz8mnfmra7t
约在摩铁,结果告性侵?
赔了80还要关三年了,真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