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的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制衡也好,五权分立制衡也好,
重点都是在强调: 一个国家内, 不能有一个独大的权力!!
可是各位看现在的大法官,尤其是这个死刑问题,
这完全是价值取舍问题(你要说文明高低问题也好,whatever !)
并无绝对的对错,
像北欧那样的地方, 有他们的历史因素, 所以才会有连续杀人犯住豪宅,
问题是: 台湾人有这个共识吗?
没有!! 超过八成甚至九成的人坚决死刑必须存在。
那为何大法官可以这样搞?
还不是大家宠出来的?!
以前他们可以这样,是因为那些军头大字不懂几个、没什么文化水平,
大法官自然充当的台湾文明、法制、知识的导师,
军头们因为自己不懂, 也才重用那些为国为民、真的很有一套的人当大法官。
但, 现在大法官有到那个程度?
尤伯祥?
现在被提名的大法官人选又如何?
所以, 不用立法权去制衡大法官,
各位只是更用自己的意志、我们的民主制度, 继续羞辱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