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死刑? 废死? 吵什么?

楼主: circlelee (三项)   2024-09-22 11:02:43
※ 引述《doubleaisno1 (double(阿台))》之铭言:
: 各位大大 小弟请问一下
: 台湾明明在国际上,也没几个邦交
: 国际组织也没有又有一个创国以来一直在的敌人。
: 说实在的
: 为什么一直要提废死? 法律怎么订就怎么做啊
: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去让那些人一直挺废死
: 为了是人权? 还是违宪? 还是废死联盟有钱?
: 实在是不懂。
孟德斯鸠提倡天赋人权解放多少的奴工、家仆
人生来有存活权,任何人无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这是真正时代、文明、甚至宗教的进步而给予的保护与真正重视生命的价值
现在欧美最新都已经倾向废除死刑,死刑是对人性最严厉的泯灭
这种极端非人权的律法,绝对应该要废止。
好了,马上会有人问我,那杀人犯为何可以夺去他人生命?
没错,他是无权这样子做,他犯了滔天大罪,但当下一定有他的理由
无论是任何不被接受的理由,但他就是做了一件不可逆的事情。
所以他犯了大错。同样的,法律判他死刑同样也犯了大错,这是不可以的。
接下来会有人问我,那被杀者的人权又怎么维护?
对不起,没办法维护了,因其不可逆。就算杀了加害者,他的人权一样已消逝。
杀害加害者只是让其他人爽而已,但这无关律法的精神,无关人权。
只是让其他人爽,让其他人好过,但对死者的生命毫无关联。
我们其他人更该做的是,如何教化、如何让谋杀发生之前予以转化
予以端正善良风气,这无论基督教、佛教都是如此。
那怕是只狗咬死了人,一样也不该被处死。
很多人说我不想要养杀人犯,对不起,天赋人权,有天你也可以成为杀人者
你一样享有非死的权力。
那这样又会有人说,那我可不可以买凶杀人,对不起这就是你的错了。
当然是不可以。杀人者不死,我气愤难平,对不起我了解,但你应该改变你的想法
以上,我的逻辑够清楚了吧,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主流律法都是朝向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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