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坚汇275万到警示帐户“我自己承担”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9-20 11:17:26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法务),来八卦一下
依照“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https://tinyurl.com/sf6e4dma
诈欺的被害人,需要立刻报案提供自己被骗汇入款项的帐户
警察机关就会通报那个帐户为警示帐户
同一个开户人的其他帐户会变成衍生管制帐户
限制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交易功能,通报后再汇入的款项会被退汇
https://i.imgur.com/DGxwHEz.jpeg
款项再转到别的户头也会一起追过去警示然后冻结
所以这位林女就算坚持汇过去,其实也会被退汇
坚持汇款只是说明了她有多天才而已
八卦是
虽然银行行员苦苦劝阻甚至报警叫家人阻止
等他们铁头汇款过去确定被骗有如大梦初醒时
他们一样会转头怪罪银行为什么没有阻止,应该要负责赔偿她的损失
https://tinyurl.com/mvxsz4rm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13年度诉字第83号民事判决
“…原告于112年2月2日至被告国泰世华银行竹城分行办理汇款,被告国泰世华银行发现资
金来源为保单贷款,向原告询问后,原告表示是汇到自己帐户、只是想分散存款,该分行主
管上前关怀时,原告表示自己不会被骗,该分行主管并向东门派出所表示有疑义,警员亦前
来关切原告,被告国泰世华银行因有疑虑,将设定原告为“需加强关怀客户(客户疑似诈骗
或曾遭诈骗)”,并备注“客户保单贷款后要汇款到本人邮局及元大帐户各50万,问其汇款
原因,只回答分配,无其他回复,觉得有疑虑未给汇款…原告复于112年2月8日前来被告国
泰世华银行领款,因被告国泰世华银行已为上开注记,经办人员前来关怀原告领款原因,当
日备注纪录为“原告称自己提领,但ATM显示在台北提领,因存摺未补登故实际尚不知帐户
被领走50万元,却汇60万元致玉山台东买房(手写单据请我们打单),有异未汇…”
银行都劝阻报警两次了,她还是另辟途径想办法办新提款卡再交给诈骗集团,等被骗了再转
过头来告银行,你说厉害不厉害?
另外我自己还有处理一个案子
某个家伙收了一张人头挂名公司老板开的芭乐票
后来跳票,他居然怪银行在让人头开立支存户时没有确认他是不是实际老板,告银行要求提
供“真正公司老板的身份”
我也是无言,你持票人搞不清楚开票人是谁,跑来怪银行脸皮也是够厚的
反正每天就是:
关怀提问提款用途>“我的钱凭什么要管那么多,我要客诉!”
让他领>“我被骗了,为什么银行没有阻我!?”
车手领走了诈骗款项>“你们银行怎么没有阻止他领钱?”
(草泥马的,你没通报,银行难道会通灵?他要领自己帐户里面的钱银行是阻止个鸟毛哦?

银行每天对付这些高能儿就饱了
妈的补个干!
※ 引述《pm2001 (做个盾牌眼球兵吧)》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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