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两圈…..
如果他们说主动泄密,
阿~
不就变成民众党党主席主动泄密串供,
串供不就阻碍刑事侦查,
他们意思是在节目宣告全台湾,
柯文哲设计在自己被抓后,
预先安排媒体放话串供是这意思没错吧
刑法第165条规定:
“伪造、变造、
湮灭或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据,
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所谓自导自演,
表示被告跟媒体中间有存在一个人在执行放消息,
让所谓usb名单上的人,
有时间隐匿、烟灭被告案件之证据,
没错吧?
因为媒体能放消息,
如果不是本人接受指令,是还不算犯罪,
可请问是有谁提供媒体,
这提供的人有灭证罪吧?
呃~照节目论述若为真,
可知是被告人柯的指示
检调要不要再请回马记者或北辰问问,
被告是透过谁放给媒体资料的啊?
不然自导自演,没有中间人犯罪,怎么可能?
北检已经自证没有内鬼,
那就是有个负责灭证的人,事发后,
透过媒体告诉名单上的被告案件相关人士,
去灭证吧?
北检不再开一个灭证的案件嫌疑人吗?
总不可能,还有节目在造谣吧?
北检要不快找出谁在放消息,
说usb名单已经落到北检手上?
哇~这故事越来越复杂,
还有负责灭证的啊
难道….万一柯的老婆!
哇这下老公还没的定罪,
老婆该不会先成罪欸!
※ 引述《SmallHanley (小亨利)》之铭言:
: 结果现在关键时刻已经在洗是柯和pg自己泄密的。
: 名嘴表示,北检的新闻稿写侦查程序参与者包含犯罪嫌疑人,
: 而经调查检方没有泄密,那合理怀疑是另一造自导自演。
: 三立、民视的政论还不敢这么演吧
: 更新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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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配饭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