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要你老公在监狱难过” 同婚配偶惨遭狱

楼主: Mayinggo (马赢狗)   2024-09-16 22:27:00
1.媒体来源:
中时
2.记者署名:
简铭柱
3.完整新闻标题:
“要你老公在监狱难过” 同婚配偶惨遭狱友多次性侵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一名男子阿德(化名)与阿忠(化名)是高雄监狱的狱友,阿德出狱前阿忠委托他代
为转达信件给他的同婚配偶小明(化名),阿德却假藉送信为由约小明见面,并威胁要让
阿忠在监狱难过,而对小明性侵得逞,事后小明报案,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
6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德与阿忠于民国110年间同为法务部高雄监狱之受刑人。阿德在出监前3日,
受阿忠托付,承诺将一封书信转交给他的配偶小明,并协助小明找工作。然而,阿德在
110年出监当日,与小明约定见面,但未将系争书信交予小明,且以书信放在嘉义住处为
由,邀请小明前往嘉义取信。
在110年5月底,小明按约前往嘉义,阿德以书信仍在其住处为由,骑机车载小明至住处。
然而,阿德却基于强制性交的意图,将小明压制在床上,脱下其衣物后,手隔着小明衣物
抚摸其胸部、臀部及生殖器。当小明明确表示“不要”时,阿德却威胁说“如不配合就让
妳老公在监狱里不好过”,迫使小明屈从。阿德进一步脱下小明裤子,并将其生殖器插入
小明肛门及口腔内数次,强行进行性交。案件发生后,阿德未将书信交给小明,小明随后
返回高雄。
阿德承认在出监当日,曾与小明联系,但未交付系争书信。于110年5月底,小明到嘉义与
阿德见面后,发生性交行为,但否认有强制性交情节。辩称当时双方情感合意。
法院认定,虽然小明对案件细节有些出入,但考量其身心障碍身份,及其作证能力的专家
鉴定,最终确认阿德有强制性交的行为。法院采纳小明的证词,并认为其证言与其他证据
大致相符,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阿德有期徒刑6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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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16004168-260402?chdtv
6.备注:
以前板友常说该让甲甲关在一起
没想到高雄监狱做到了
不但做到 甲甲狱友还出去肛狱友的同婚配偶
呕呕呕呕呕呕呕
我先去吐一下再继续吃晚餐
到底是谁通过同婚这种恶心巴拉的东西
作者: horseface (马脸)   2023-07-01 21:34:00
连对方是谁都不知就互打……
作者: sback (黑先生)   2023-07-02 10:32:00
二楼互打都会先交换名片吗
作者: peterandwolf (谢谢你9527)   2023-07-02 14:55:00
那天晚上大暗房有个btm被轮干,超嗨。
作者: qqwwas   2023-07-02 17:41:00
难道互打还有1分钟自我介绍吗?可笑
作者: beckham0903 (我可以等等你开始喜欢我)   2023-07-03 11:12:00
也想寻那天下午一位帅哥,他到蒸气室总是一堆人包围他去三楼健身房时,有人帮他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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