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信金并新光金 金管会不准
ETTODAY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新光金(2888)与台新金(2887)合意并购遭遇中信金(2891)抢亲,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今(16)日晚间临时召开记者会宣布政策,不准。
这次记者会,由邱淑贞主持,银行局局长庄琇媛、证期局局长张振山、保险局局长王丽惠陪同。
“中信金是很好的公司!”邱淑贞强调,这次对中信金投资案予以缓议、不同意投资的理由主要有4。
第1、中信金对新光金投资计画内容对于各种整并可能状况未有完整规划,致购足股份计画及整并方案不完备;
第2、中信金对于新光金投资如未能完成整并之释股处理欠缺具体执行内容;
第3、对被投资事业寿险子司财务状况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资承诺书具体内容;
第4、及公开收购以换股为支付对价方式对双方股东权益保障不足等疑义,故予以缓议。
金管会说明,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第1条规定,金管会肩负健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维持金融稳定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之责任,且权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称金控法)第1条,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进金融市场健全发展,并维护公共利益等考量,进行本案之审查,依金控法第36条规定,缓议本案申请。
邱淑贞说:“本会不鼓励用股票为对价的公开收购!”6件股票对价,收购比率都超过80%,涉及银行、寿险并购的部分,没有用股票交换为前例,且以金控并金控的唯一案例,采“全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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