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只是打假球而已啦
本鲁键盘大法师,对检察官手上掌握的武器还是略有了解
依照新闻稿所写,200记者是以证人身分传唤
首先证人作证是要具结的,具结后要说实话
如果说谎就是伪证
那有人会问,我可不可以不说
还是我拒绝回答?
答案是刑事诉讼法193条规定
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具结或证言者,得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下之罚锾
记者保护资讯来源算是正当理由吗?
答案是不算,正当理由只有179条到182条的类型
抱歉,记者不包含在内
所以北检发新闻稿说什么“尊重记者不透露资讯来源”云云
其实就是不敢查的屁话而已啦
真的要查很难吗?
检察官:“资讯来源?”
记者:“拒绝回答”
检察官:“如拒绝回答,依刑事诉讼法193条声请法院裁定罚锾,要回答吗?”
版本A
记者:“不愿意回答”
检察官命请回,隔天再传
拒绝就继续罚锾
版本B
记者:“(随便掰一个不知道案情的人)”
检察官:“证人涉嫌伪证,考量仍有实际资讯来源共犯身分不明,有高度串证之可能,当庭
逮捕声请羁押。”
要查还不简单吗?
重点是你敢不敢破坏检察署和记者共生的生态而已
为什么一堆不起诉的案件记者可以报?不起诉书根本不会公开
说穿了,不就是有媒体“关系良好”,可以挑素材写新闻吗?
真的认真办下去,就是罪人
隔天三立头版+24小时新闻
《XX检察官打压新闻自由,竟羁押记者》
然后把你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
政论节目讨论一个月
脆上面开始说检察官是中国网军、收了红钱、家里有保险箱放了一堆钱、把比特币冷钱包藏
在检察官办公室、负责来破坏人民对司法和新闻的信赖。
请问在座各位你是检察官
你敢办吗?
不过是做做样子啦
能交代过去就好,司法官也是一份工作,养家糊口还行
还真以为是圣人或上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