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嘴老板早就说过了
连监察院自己去问相关的检警调人员
只要没有人承认
是要怎么查出来?
https://i.imgur.com/ClSM2Lx.jpeg
现行制度就是如此,也无强制力
以下为瞎掰模拟剧情,公堂之上假设不违法吧
比方说:
记者:这次去搜索柯,有没有搜到USB或硬盘的部份。
A:我不能透露啦
记者接着去问B。
记者:我问你们其他同仁说有没有从
USB或硬盘搜到金流,都没有回答我耶。
B: 我不能讲啦
记者:所以真的有去找到USB和硬蝶囉
B: 不要乱猜啦,你从哪个管道得到的?
玛:我不能透露啦。
接着问C:听说应晓葳那边有1500万金流对不起来?
C: 还在查金流中,无法奉告。
然后再问D:搜索USB资料有写到1500,方便透漏吗? 是不是和金流中对不起来的1500万有
关系?
D: .....(惊讶脸,心里想说怎么和事实差距有那么大
记者:没关系我大概知道了。
依照北检声明,做以上的假设,应晓不会被告吧?QQ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欢肥肥)》之铭言:
: 否认泄密!传唤5记者作证 北检:报导与卷证诸多不符
: TVBS 潘千诗
: 《镜周刊》、《三立新闻》独家报导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扣案随身碟涉及相关金流,以及
《
: 菱传媒》独家报导检廉至银行查扣保险箱等情,引发社会议论。经台北地检署分案要查
泄
: 密,并传唤5名记者到案说明后,北检今(16)日表示,初步查证记者报导内容与卷证
不
: 符,足认侦办团队无泄密,并持续关注侦办团队有无违反侦查不公开情事,一旦发现有
违
: 反,定依法究责,适时调查以厘清外界疑虑。
: 北检表示,9月9日主动分他字案要查泄密者,承办检察官分别于12日、13日、16日,以
证
: 人身分传唤撰稿之《镜周刊》林姓、刘姓与《菱传媒》赖姓、吴姓及《三立新闻台》
马
: 姓等5位记者到庭,说明撰稿的依据及消息来源。因社会都质疑北检有违反侦查不公开
情
: 事,基于《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第8条规定,经审酌公共利益之维护与合法权益之保
护
: ,认有必要适度说明目前查证情形。
: 北检初步查证,记者报导是依据消息来源转述见闻或依据多年采访经验、本案关系人之
公
: 开受访内容及法院发布之新闻稿内容等素材,综合分析判断后撰稿。另记者报导之消息
来
: 源均非来自北检、廉政署、调查局及法院等相关公务人员。
: 北检表示,相关报导与柯案的卷证也有诸多不符之处,故依目前查证情形,足认本案侦
办
: 团队绝无泄漏侦查内容之情事。记者基于保护消息来源之天职及新闻伦理要求,而拒绝
透
: 露提供讯息者之真实身分,宜予尊重。请外界勿再以臆测、捕风捉影之方式,无端指摘
北
: 检或侦办团队有违反侦查不公开之情事。
: 北检表示,侦查资讯流,是所有侦查程序参与者,包括:检察官、 检察事务官、司法
警
: 察官、司法警察、辩护人、告诉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
等
: 均可接收知悉,“侦查不公开”之落实,有赖所有程序参与者共同遵守。媒体报导内容
,
: 应善尽查证义务,对于来源不明或未经查证之传闻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测、跟风报导,
以
: 免损及新闻报导的公信力,或有误导大众认知、损害当事人名誉或隐私之虞。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2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