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0%容积奖励没违法!”民众党图表详解

楼主: jj782995 (lane0316)   2024-09-16 15:48:09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拿都市计画法施行细则34-2出来说啦
这条一看就知道是在讲危老建筑
而且是危老条例还没出生前的通条
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之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经所有权人同意办理
原有建筑物之重建,且无法划定都市更新单元办理重建者,得依该合法建筑物原建筑容积
建筑;或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于法定容积百分之二十限度内放宽其建筑容积:
要件一: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
要件二:经所有权人同意办理重建
要件三:无法划定都更单元办理重建可按原容积重建“或”符合下列条件奖励
这个“或”是要放在无法划定都更单元的
毕竟他还是要符合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
还要经全部所有权人同意
也就是符合要件一跟二
但这条讲的危老实在是讲的太拢统
甚至可以直接就断定他就是危老条例的前身
https://i.imgur.com/IANDjVD.jpeg
民国101年11月12日都计施细增订34-2条
民国106年5月10日正式施行危老条例
https://i.imgur.com/62MRs0t.jpeg
综上
34-2基本上就是危老条例颁布前使用的
但因为太拢统后续衍生子法危老条例来订定整体危老的法源依据
为什么会拿这条出来
不知所云
我觉得这是很基本的土地sense
※ 引述《nolag (达文喵)》之铭言:
: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铭言:
: : https://i.imgur.com/MhCDsZt.png
: 会歪楼,所以提一下
: 第一项只需要到“这是地方政府权责”就够了,
: 不需要管台湾省也不需要管什么30年以上
: 关于这个规定“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
: 你知道“细则”是什么吗,
: 就是签个通案,上头说好就可以了,不需要过议会。
: 如果没有细则,那就专签,
: 公务员不敢判断就找几个专家开个都委会来建议。
: 总之,只要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就能办。
: 订个细则只是签通案。
: 这个细则可以看的出这是地方政府权责没错。
: (其实我觉得有更好的)
: 只要是权责范围,
: 没超过20%,没有逾越
: 有积极处理,没有怠惰
: 有讨价还价,没有滥用
: 那就没什么好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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