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条原文长这样
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之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经所有权人同意办理
原有建筑物之重建,且无法划定都市更新单元办理重建者,得依该合法建筑物原建筑容积
建筑;或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于法定容积百分之二十限度内放宽
立法理由是
为 鼓 励 老 旧 合 法建 筑 物 重 建 , 依“ 都 市 更 新 产 业行 动 计 画 ” 执
行策 略 得 按 原 建 筑容 积 重 建 或 于 规划 阶 段 导 入 绿 建筑 、 提 高 耐
震 性能 、 采 用 绿 建 材、 提 升 建 筑 自 动化 、 运 用 绿 色 能源 等 机 能
相 关 条件 者 , 得 于 法 定容 积 百 分 之 二 十之 限 度 内 放 宽 其建 筑 容
积 。
京华城有没有符合“老旧”的条件,用法条文义解释是不符合老旧的要件?有没有更专业
的人可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