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推轮椅捡尸酒店妹 男客不忘录影自保仍判有罪
4.完整新闻内文:
曾姓男子和2名友人到酒吧喝酒聊天,其中一名友人致电酒店经纪,请他派妹子到酒吧服
务,酒店妹连喝4小时的混酒烂醉,被曾姓男子捡尸推轮椅带至饭店,酒店妹的男友兼经
纪人发现女友被带走,在饭店里救出女友,曾男拿出手机录影画面,自清没有对酒店妹做
出逾举行为,但因酒店妹下半身已赤裸,加上已呈泥醉状态,法官认为曾男在酒店妹“不
知抗拒”的状态下企图性侵,因此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徒刑2年。
判决指出,2023年3月20日半夜12点,曾男和2名友人到酒吧喝酒聊天时,友人打电话给酒
店经纪,请他派一位妹子到酒吧陪酒助兴,小卉(化名)接到派令后,20分钟就被送到酒
吧,4人连跑3摊,喝到清晨4点多才从某酒店散场。
由于打电话叫妹的友人已先离开,曾男和另名友人看到小卉已喝到烂醉,不知该怎么处理
她,只好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推著轮椅把小卉抬上出租车,2人坐车前往苓雅区某
饭店投宿休息;曾男和出租车司机把小卉抬进房间后,曾男跑去楼下等友人,等友人到饭
店后,友人自己开了一间房休息,曾男则回到小卉房间关心她的状况。
此时,小卉的经纪人兼男友因找不到人,急着四处连络,最后发现小卉被带到饭店,立即
赶去饭店救人;男友到饭店时,小卉下半身赤裸包裹在棉被里,而曾男则赶紧自清,把男
友请进房间,还说:“反正我有影片、她自己怎么说的我都有影片、确实我还没干嘛”;
由于小卉已醉到无法描述发生什么事,曾男又一再撇清责任,男友当场报警处理。
高雄地院审理时,曾男仍喊冤,声称小卉喝醉在房里吐,才会自己把裤子脱掉,且小卉还
主动抱他、亲他,并拿出当时拍摄的画面自证清白;但法官发现,小卉跑着曾男等人跑摊
时,曾传讯给男友说自己不想再被“外全”(外场全框,意指到酒店外服务至下班时间)
,且小卉和男友本来打算当天清晨下班后要出游,因此难以相信小卉在跟男友有约,并已
表达不想工作到太晚的情况下,还会同意跟曾男到酒店开房并发生性行为,因此认定曾男
是在小卉喝醉“不知抗拒”的状态,差点被迫发生性行为,因此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曾男
徒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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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要自保自清应该不是推到饭店录影吧,裤子还没穿,这种瓜田李下讲给人家听
法官又不是白痴,会信的大概只剩仇女仔了 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