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Again (谢谢)》之铭言:
: 假如检察官故意违反刑事诉讼法 帮忙执政党打击政敌
: 获得长官青睐 将来较高机会升官
: 这样算是图利执政党跟图利检察官自己吗?
: 图利罪:
: 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 因而获得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 这样有符合吗?
前提是要证明有真正的“恶意故意犯”
而其方式可涵盖旁证(其他检察官供述)、办案文件(通联记录中存在有应行起诉或不应
起诉,但未照章办理的资料)等
只是“违背法令”的程度,也要看各大司法解释而定
冤枉好人可会引来不小的麻烦,除非有真凭实据存在,否则还是要先找足够资讯了再下定
论(慌乱行事可是不会带来实质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