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证不足当然可以起诉,但前提是有合理的推论。
到了法院,检察官有举证的责任跟义务,证据必须要到无所置疑的程度,法官才能判你有罪。
“无所置疑”这个字眼,是我自己的官司无罪,法官在裁决书上写的,至于是不是适用在每个案子,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冤狱的案例,我们在新闻上也看过。
至于有没有什么机制?
我当初的官司,都无罪定谳了,过了半年左右,又被拿出来重新到检察官那边侦查,我又收到传讯通知。
我问律师朋友,他跟我说类似抽查,我运气不好被抽到,那这个机制的用途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或许就类似复核吧。
总之我懒得赴讯,找了理由先请假,结果几个月后就收到不起诉通知,这也让我觉得很爽,至少平抚了第一次被起诉的委屈。
※ 引述《zoeforce (呼呼呼哗哈哈哈)》之铭言:
: 对不起我法盲啦,
: 想请问检察官在侦查的时候,
: 如果蒐集到的罪证不足,
: 是不是依然可以起诉?
: 然后把最终责任交给法官来判断,
: 审出来的结果由法官来判决罪证不足。
: 还是说有什么机制,
: 让检察官在罪证不足时不得起诉呢?
: 有高手可以解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