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25 (james)》之铭言:
: 有没有第一银行保险箱的八卦
: 怎么检调不知道是谁的就可以随便扣押
: 万一存个救命钱在里面莫名奇妙被扣走了怎么办
: 还有没有哪家保险箱真的保险的
: 有人有八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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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银行的保险箱出租契约在网络上就找得到
列几个相关契约条文如下
保管箱承租人____(以下简称承租人)兹向第一商业银行__分行(部)(以下称贵行)
租用___型第___号,保管箱壹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保管箱出租约定事项”之各条款:
第 七 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及原留存于 贵行保管箱印鉴卡上之印鉴或签名,或其他约定
之辨识方法,填具开箱纪录卡经 贵行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
贵行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概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
贵行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之人数。
第 八 条 (置放物之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
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
潮湿有异味与容易腐败变质之物品或其他双方约定之物品。
若有事实足资证明承租人违反本项约定, 贵行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之期限内处理。
承租人违反前项规定,致损害保管箱或造成其他损害,或因而使 贵行应对第三人负赔偿
责任者,承租人应赔偿 贵行因此所生之损害。
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 贵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
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应通知承租人。
前项情形,如有急迫情事、妨害搜索、扣押等犯罪侦查作为之虞或无法通知者,
得不通知承租人。但 贵行于事后应即将其情形以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 九 条 (保管箱钥匙之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贵行共同加封后留存贵行,
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钥匙应归还贵行。
贵行于本契约终止前,不得使用前项封存之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七条及第二十
条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第三项
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 贵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
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应通知承租人。
前项情形,如有急迫情事、妨害搜索、扣押等犯罪侦查作为之虞或无法通知者,得不通知
承租人。但 贵行于事后应即将其情形以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 十七 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之约定)
除另有约定外,承租人于租期届满经 贵行通知后逾3个月未办理续租或退租,或契约经终
止,而承租人未于 贵行通知期限内,配合
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者, 贵行得先行通知承租人指定之联络人,如无联络人或无法
通知者,得通知公证人、村里长或其他公正之
人,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并得使用摄影、录影或其他科技工具记录其过程。
第 二十 条 (第三人之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声请对承租人之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 贵行依法院之命令破封开箱交由
法院处置者, 贵行应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简单来说
一开始就会写是谁承租的
不可能会出现不知道是谁的保险箱的问题
而且承租人要开箱时也不是只带钥匙就好
还有拿印鉴到银行
然后银行不得私自打盖保险箱
不过在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
租约期满时找不到承租人
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等3种情况下
银行才可以私自开箱
看到契约条文就可以知道
银行有条如果没缴租金就会从银行帐户自动转帐代缴
代表一定会在那家银行开户
所以如果涉及犯罪一定是很容易被查到抓出来搜索的
以藏钱而言 根本是很不安全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