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之铭言:
: 我真的觉得台湾人已经积非成是了
: 搞错中华民国的意义
: 中华民国立国以来113年
: 中间经过不下十次的“分裂”
: 比较有名的
: 北洋政府 对 广东国民政府
: 宁汉分裂
: 日本 扶植的国民政府
: 国共 内战
: 更不说其他地方割据自创的政府
: 还有列强扶植的政权与政府
: 都有自己的国号国旗甚至宪法
: 时间长短跟范围不同而已
: 少说数十个
: 讲实在的
: 在中华民国113年的历史摊开来看
: 分裂史
: 在台湾的政府也是其中一个
: 赖总统 不论你怎样的论述都无法跳出 中华民国分裂史
我大致同意你推文位置以上的原始内文。但是,推文以下的,我觉得可能要再讨论一下:
宪法增修条文虽然写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但是这些增修条文内文跟统一这件事可以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既没有专门对“统一”这个名词的添加完整定义,也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要统一,这个“统一前”有可能是一个非常长的时间。照字面上的意思来看,我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所说的统一必然是统一在中华民国之下。其他种类的结局,应该叫作“被统一”比较适合。最后宪法应该也没有规定“只能和平统一”。
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只是终止临时条款中所规定的项目。而且这些临时条款的内容主要也是一些政务的运作规定,并不是在定义CCP是什么样的团体,也不代表我们不能把CCP当作乱党与叛乱团体。
很多事情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作或如何作,但不代表你不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