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宪章”,新闻业公认的权威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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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事收集、编辑、评论新闻的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无论对自己会造成什么后果都必须尊重真相,因为公众有权了解真相。
2.捍卫资讯、评论和批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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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息发出后如发现有误,必须更正。
7.遵守专业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以保密方式获得的消息来源。
8.将以下行为视为严重违背专业之行为:抄袭、诽谤、诋毁、中伤,毫无根据的指控,为发
表或压制新闻而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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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命令。
10.抵抗一切施压,仅接受负责该报导之编辑人员的命令。
每个值得称为的记者的人都真心相信遵守上述原则是他的义务。在各国的一般法律范围内,
记者在专业事务上仅承认其同事的管辖权;他不会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各种干预影响。
台湾记者普遍不被台湾人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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