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s://i.imgur.com/coemXxb.png
: 都市计画法24条就是霸王条款啊
: 可以直接改掉“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的规定
: 申请计画就写增列了
: 然后监察院睁眼说瞎话
: 容积奖励除原有规定外增列的,于法无据
: 都市计画法那一条写不能增列?
: 没有嘛
: 所以有一种违法
: 叫做监察院认为你违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1
第 24 条
土地权利关系人为促进其土地利用,得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计画
,并应附具事业及财务计画,申请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依前
条规定办理。
抱歉我眼睛不好,找不到哪一条说拟定计画增列就可以取得容积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