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dml (vdml)》之铭言:
: 一名洪姓女子(27岁)2年多前开始,陆续在台南、高雄等地的百货公司、餐厅,连吃10
: 次“霸王餐”,但都被法院轻判拘役40天,或是罚金1万元不等,今年8月,洪女又跑到知
: 名猪排连锁店点了10道菜大吃大喝,结帐时双手一摊说没钱,被店家报警送办,检察官这
: 次不忍了,除了依诈欺罪将她起诉,也具体向法院求刑6个月以上,不让她易科罚金,要
: 让她入狱服刑吃“免钱牢饭”。
: 做人没下限是不是就无敌了?
: 反正顶多就抓去关
纵放她的话会怎样,她也只是一直吃而已耶
说真的对店家还好吧,就损失一次餐钱
那乡民看到毒虫不就会气死,毒虫一定也欠钱也不打算工作还钱
买毒品吸→抢劫诈欺偷窃→被抓去关→出狱后继续吸毒
这种人占了受刑人相当高的比例
相比之下为了吃霸王餐入狱...没什么啊
只是这样的人生很悲哀吧,就是不停的吃,好像除了吃以外没有任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