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中时
记者署名:简铭柱
完整新闻标题:网约摩铁一夜情遭射后不理 痴情女喊“以为我们交往了”
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一名女子小爱(化名)与网友阿勇(化名)相约摩铁发生关系,事后阿勇不理她,小
爱因此打电话到阿勇的公司,甚至透露两人发生关系,还传讯骚扰阿勇,阿勇不堪其扰因
此提告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小爱遭检方提起公诉,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撤
回告诉,法院最终裁定公诉不受理。
据了解,小爱于民国112年11月透过交友软件“Goodnight”认识一名男子阿勇,两人互加
LINE后发展暧昧关系。11月11日,两人在新北市板桥车站碰面后一同前往汽车旅馆发生“
一夜情”,小爱因此认定“两人已经交往了”。不料,隔日阿勇却在LINE讯息中否认此说
“没呀 只是我很懒”、“那要花心思”,并逐渐冷淡对待小爱的联系。
面对阿勇的冷处理,小爱心生不满,自112年11月14日起,开始多次以LINE讯息、语音通
话及未显示号码的方式联系阿勇“又封锁我”、“故意的吗”、“请问是怎么样”,甚至
威胁若不接电话,将以阿勇曾传送私密照片一事对他提出性骚扰告诉。小爱还致电阿勇公
司,向其同事打探行踪,甚至透露两人有过一夜情,这让阿勇感到极度不安,影响其正常
工作,最终不得不前往医院精神科求助。
随着小爱的骚扰行为愈演愈烈,阿勇无法忍受,于112年11月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发现,
小爱多次以未显示号码来电,透过LINE及手机讯息不断骚扰阿勇,并以性骚扰指控要胁阿
勇接电话。尽管小爱辩称,她是在收到阿勇传来的私密照片后,才感到受骚扰并报警,但
法院经查证LINE对话纪录、通话纪录等多项证据,认定小爱确实涉及跟踪骚扰。
法院依《跟踪骚扰防制法》第18条第1项,认定小爱的行为具备反复性及持续性,构成跟
踪骚扰罪行,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并撤回告诉,法院最终裁定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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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定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