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陈智菡fb

楼主: ai16 (sniper)   2024-09-10 15:39:43
※ 引述《ETTom (外星姆汤)》之铭言:
: ※ 引述《ilovettb (4%白蠊教民众堂专版)》之铭言:
: : 商城 VS 儿童医院
: : 自提 VS 公办
: : 商业开发 VS 公益建设
: : 自有 VS BOT归公
: : 懒觉 VS 鸡腿
: : 战狼小姊姊 作球了
: : 不杀可惜
: 容积率合不合格合不合法,这方面非我专业这方面我不谈。
: 我这边是想提出你这段说法的两个问题。
: 首先,BOT的意思是民间新建并营运,一段时间后转给政府。
: 那为什么民间要出钱新建呢?
: 扣掉某些做功德的以外,当然是因为可以赚钱啊= =...
: 所以商城是赚钱,儿童医院就不是赚钱了吗?
: 营运权归还政府以前,还是由民间积够营运阿。
: 某个医生能被质疑MG149和器官案,为什么医院就不能被质疑了?
: 再者,为什么要有容积率这样的法律条文。
: 因为考虑到都市机能和品质阿。
: 如果医院需要有特利的话,那一开始就应该要放宽条件。
: 但如果医院没那个需求的话,违法就是违法,
: 不会因为你是医院就不违法好吗。
: 就像是救护车只有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能闯红灯一样,平时还是要遵守法律的。
: 有没有违法是一回事,等后续判决。
: 虽然我已经对台湾司法不是很信任了。
: 但能不能违法又是另外一回事,不是你说你是BOT你是医院,
: 你就能理直气壮的说我是合法的,这逻辑根本不对吧。
: 如果你说因为我是党,所以我合法,这我还能理解就是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指出,本件被告(新竹市政府)依都市计画法第27条第1项第4款规
定办理都市计画变更,业已依法践行合理性及可行性等评估,不仅符合都市计画法所规范
之强制程序规定及关于系争都市计画规划之指导原则外,亦查无利益衡量瑕疵等违法,被
告以原处分将系争土地容积率由250%提高为450%,“于法并无违误”。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亦指出,原审已详为论断之原处分调增容积率有其必要性,符合都市计
画法第27条第1项第4款,其利益衡量亦无瑕疵等节,指摘原判决有不适用法规、适用法规
不当及判决不备理由、违背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之违法云云,亦无可采。
这个不是已经判决了吗?
不要浪费时间在这战场,找下一个比较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