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检察官属于行政权 听政府的很正常阿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09-10 07:55:46
※ 引述《void ( avoid)》之铭言:
: 但检调属于行政权最大的危害 不是他起诉了谁 而是他不起诉谁
: 请问你有想过这一点吗? 没有 你只想到你自己
: 今天某胖周瑜大概是跟赖神不对盘才开始在选后积极被办案 那过去某英在未的时候呢?
: 不然胖周瑜干嘛被人酸说压案压7年? 那你想像一下 如果今天不是不同派系的胖周瑜
: 而是在任者同一派的人 那岂不是做什么脏是永远都不会被调查了?
: 这样你也觉得很OK吗?
TRUE !
就是大家常听的:
真正的权力,不是你可以杀谁,
而是你可以不杀!!
大家看不懂分“他”字案什么意思吧?
分他字案,就是可以直接签结,你连案子怎么被干掉、理由是啥都不会知道,
虽然高检署订了规定说只有六种情形可以签结,
但实务上,就是检察长淮你签结、要你签结,就签结。
但就分案规定而言,事实上:
事实有了:就是刑法第132条第3项
嫌犯也有了:就镜周刊、三立那几篇新闻的记者,名字都在上面。
就已经可以分侦字案,
有没有检察官、事务官、书记官、法警、警察、调查官共犯,是以后另行签分侦案的问题

妳因为感情纠纷,去地检署告男友性侵;
或你因为包养的女人不知所踪,去地检署告诈欺,
有先分他字案吗?
你遇到自杀式左转被你撞死的,有先分他字案吗?
还是直接被分侦字案?
当然直接分侦字案!!
那为什么查泄密只分他字案?
就方便签结嘛!
真正的权力,就是不办。
再补充一下:
为何检察书类只公布有罪的,不起诉处分书不公布?
也是一样的道理!
说实在,分了侦案、有不起诉处分书,
就顶多检察官、法官自己同事拿来看,或哪一天换了党的监察院拿来当证据,
就酱子而已。
但如果全公开于世,还得了?!
这才是上次司改会议讲了老半天,其他检察书类打死就是拒绝公开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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