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北市府没有认为京华城合法吧?

楼主: abidow (abidow)   2024-09-08 12:45:14
说是违反都市计画法24条,一直很好奇是违反了什么,于是查看了法条。
都市计画法 第24条
土地权利关系人为促进其土地利用,得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计画,
24条看起来写的很笼统,而且没有提到容积率,于是我用百分之二十作为关键字去找法条。
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 第 34-2 条
1. 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之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经所有权人同意办?
一、采绿建筑规划设计:建筑基地及建筑物采绿建筑设计,取得候选绿建筑证书及通过绿建
二、提高结构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达现行规定之一点二五倍。
三、应用智慧建筑技术:建筑基地及建筑物采智慧建筑设计,取得候选智慧建筑证书,且通
四、纳入绿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发电设备。
五、其他对于都市环境品质有高于法规规定之具体贡献。
2. 县(市)政府办理审查前项条件时,应就分级、细目、条件、容积额度及协议等事项作?
3. 依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办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项规定申请放宽建筑容积。
在这条中有提到得放宽20%容积,那京华城有符合条件吗?继续查询资料得知,这20%来自:
韧性都市贡献奖励
(4%)绿建筑钻石级候选证书+认养基地西南侧复盛公园
(2%)绿建筑黄金级候选证书+认养基地西南侧复盛公园
智慧都市贡献奖励
(8%)智慧建筑钻石级候选证书+供公众使用停车位数百分之六以上之充电停车位及电池交换?
(6%)智慧建筑钻石级候选证书+供公众使用停车位数百分之六以上之充电停车位及电池交换?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钻石级跟黄金级是分开判断的,但已经符合34-2条的条件了。
现在条文也找到了,看起来合法。
确实跟版上说得一样,不符合老旧更新的条例,因为这些容积根本不是来自老旧的奖励。
我现在百思不得其解,京华城到底违法在哪里,是有哪一条法条使京华城不适用这条吗?
更新讯息
下面回复得知,这条必须满足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的前提,必须依原容积建造,在满足条件下可增建至20%。
中文不好真是对不起大家。
那这样看来京华城是不满足34-2条的。我再找找看这些百分比是来自哪里,或者其实就是真的没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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