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记者 陈志贤
柯文哲随身碟藏“收贿1500万铁证”? 高院、北院均未采信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弊案遭羁押,传出检廉搜索柯文哲住处,自查扣的柯随身碟
内,记载柯与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之间有1500万元不明金流,并据此作为声押柯事证。台
湾高等法院、台北地院裁定书中虽都提及这笔金流,但审理的一、二审共5名法官均未认
定这不明金流与京华城案具有对价关系,台北地院甚至直指这金流尚不构成违背职务收贿
罪要件,仅以柯涉嫌图利罪嫌重大等理由,裁定柯羁押禁见。
针对柯向沈收贿1500万一事,北检回应“不予置评,无法证实”。据了解,柯与沈的1500
万元可疑金流,是北检因第一次声押柯失利,向高院提起抗告的事证之一,高院将之记载
于“113年度侦抗字”的裁定书内容,由于声押抗告裁定内容,依规定不得公开,为何高
院裁定书内容会外泄,检廉也正在了解中。
据了解,北检指挥廉政署侦办京华城案,廉政署主要是调查柯文哲涉嫌违背法令,图利威
京集团上百亿元的犯罪情节,至于异常金流部分,另由北检指挥检察事务官勾稽厘清。检
廉8月30日对柯文哲住处发动搜索,查扣柯的随身物品。
北检检察事务官发现,在柯的随身碟内记录2022年11月1日,与沈庆京疑有1500万元异常
金流,由于同年10月18日,柯市府核发京华城建照,由于时间点相近,检方怀疑是“后谢
”贿 款,以柯涉犯《贪污犯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图利罪声押禁见。
但北院法官朱家毅审理后,认为柯涉图利、收贿“涉嫌不重大”,裁定柯无保请回,北检
即提供柯随身碟记录,补强声押事证,向高院抗告,高院依据检方扣案随身碟记载可疑
1500万元内容,认为柯是否如其所言“毫不知情”,有究明必要,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法官吕政烨审理后,则认为就检方声押书及掌握之案情,虽形式上已符合图利罪之要
件。但柯文哲所为,究仅是单纯图利共犯沈庆京、抑或与沈庆京“期约”甚至“收受”违
背职务贿赂,仍有待检察官查明,也就是说吕法官也不认为这随身碟记载的1500万元,就
是柯在京华城案贿赂的具体证据。
据了解,目前检方仍依据柯随身碟的内容“按图索骥”,与威京集团旗下企业的传票、金
流进行勾稽,试图找出让柯“一枪毙命”的收贿具体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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