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里许多人总是批评用司法官考试考出来的司法官缺乏社会历练人情事故
但今天这位曾经被弹劾且裁定书写得逻辑不通,不只在PTT逆风,连在其他属于法律人会
集结的讨论区也逆风的法官
根据各家新闻报导,他是第一批由律师遴选转任的法官
反而前次裁定无保释放,逻辑井然有序的台大法律朱法官才是通过司法官考试的法官
目前我们的司法官有两种来源
第一种来源是最传统的科举考试
也是从国民党党国统治时期实施至今
在大学毕业后取得法律政治学位或取得相关学分或通过其他特定国家考试满一定年限后,
就可报考
原则上就是笔试赢了就差不多上了
最后一关口试只刷一点点人
被刷的通常都是本来进入口试的笔试分数就在边缘的人
这个制度其实跟传统联考没两样很公平
录取进来的法官没办法知道他的立场
第二种来源就是遴选,也就是甄试
这是后来才实施的
会产生这种制度就是以前很多法官被骂恐龙法官奶嘴法官
被说缺乏人情事故没有社会经验
也不排除是政府觉得科举制度是绊脚石
于是就设计一套甄试制度让当满一定年资的律师与教授转任
也就是不是像科举录取进来的一片白纸,很多是大学研究所毕业新鲜人
也因为律师学者转任的已经在社会打滚一段时间了,其实他们立场如何也容易被知道
之前审高虹安案的法官也有是从这管道由律师转任的
我觉得经过本案
你们可以再仔细想想
到底哪一种产生的法官方式比较好
哪一种方式能不被执政者有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