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iting312 (GAINNINZOMA)》之铭言:
: 京华城的事情,看到现在觉得满头问号,
: 有很多疑问,希望有懂公务体系的版友可以帮忙释疑
: 先说我目前的理解,有理解错误的话麻烦版友指正
: 如果柯或彭振声有收贿,基本上直接完蛋,没有争议
: 如果柯或彭振声没收贿,被控图利,那就有解释的空间
: 图利的前提是"明知道违法还让厂商拿到好处"
: 假如两个人都没收钱,那以下的状况会有问题吗?
: 1.
: 京华城的容积率从392到560,柯市府本来也没同意
: 是被监察院纠正后,北市府才同意,392到560,会有图利的问题吗?
现在股市有点胶着,所以干脆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监察院的纠正不以达到违法程度为必要,只要它觉得机关行政不恰当、不妥,就可以纠正你。在京华城这个案子中,监察院显然是认为北市府的作为消极,损害人民权益,所以纠正北市府。
京华城案详细情况我不太了解,但图利罪是以明知违法为要件。但从监察院的纠正及北市府回复监察院认为本案合法的情况,可以了解本案起因是法规不明确所造成的争议。既然如此,就很难认定相关人等明知违法而图利。
: 2.
: 京华城后来争取到的奖励容积被监察院说有违失,
: 到底叫做北市府"违法",还是市府这样做"不适当"?
: 是不是"违法"才有现在检调的问题?
前面讲过不再赘述。
北检问题比较大,感觉是头洗下去了只好硬干,这也可以看出检察官权力缺乏节制的问题。以前看过一个讲法,部分检察官因贪污罪难以取得定罪证据,所以干脆一直上诉,就算最后无罪确定也无所谓,因为贪污罪从起诉到最后确定往往十数年,被告在冗长的诉讼过程中受尽煎熬,已经足够惩罚被告。查了一下同样是监察院发布的报告,台湾的贪污起诉定罪率只有48.52%,就可以知道台湾检察官的水准如何。
: 3.
: 议员帮市民跟市长陈情,市长不是都市计画专业,交办负责工程的副市长去讨论,
: 副市长主持的都委会的结论如果是可以,那市长去推翻会议结论会不会有问题?
理论上是可以推翻,但实务上基于尊重专业,通常会照案通过,要不然光解释及应付申请人打官司,就要搞很久了。但政府机关有分层负责的规定,本案同意的公文很可能是由副市长批核,不会送到市长桌上,那就根本没办法扯到市长身上。
: 4.
: 副市长是土木专业,不是都市计画专业,
: 如果他按照正常会议程序,没有刻意偏颇或哪方的立场,
: 都委会做成的结论,副市长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会有图利的问题吗?
没有。
但如果刻意偏颇,一样不见得有图利问题。如前所述,图利罪以明知违法为要件。而主席也是开会委员之一,本身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与考量,只要没有违法,都是属于行政裁量的范围。要不然讲个简单的,报载高市府办演唱会都不收场地费,这不就明显图利了吗
: 5.
: 监察院说柯市府的容积奖励有问题,提出纠正之后,
: 蒋市府的都委会又针对监察院的纠正开了会,
: 会议结论是,合法没问题,那这样到底是啥状况,
: 这件事"有没有违法",谁有资格做最后的裁量?
都市计画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如果京华城业主不满北市府决定又诉愿被驳回,是要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在行政法的领域,有无违法大致上有分两块,一是法条本身的部分,也就是北市府的行政裁量有无逾越法条明定的范围;另一则是涉及到高度专业知识的判断余地,通常行政法院法官在审查时会采取较低的审查密度,即所谓尊重专业。以京华城案为例,假如法令规定上限是给20%,那委员会不管是给5%、10%还是20%,都属于委员会的判断余地。
所以北院刑庭裁定书直讲本案违法,实在不宜。
: 以上几个有疑问的点,有比较熟公务体系的人可以解答吗?
: ※ 引述《ralphkawaii (运动身体好!!)》之铭言:
: : 所以这件事最后有可能变成,
: : 京华城案容积没问题(蒋万安市府专业认定)
: : 两任市府参与讨论的委员都没罪
: : 但是没有实际参与讨论的柯文哲有罪?
: : 要如何在一个没问题的案子上有罪啊?
: : 案子无罪但是市长有罪!
: : 很期待这样判耶,除了美学跟疫苗以外
: : 应该可以开创另一个华国首创!
: : 大家说好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