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阶段中,家长总为了给老师好印象,总是送礼物给导师,水果礼盒、茶叶都非常常见,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中规定: “长官和部属之间送礼只能在五百元以下的标准。”如果比照老师对学生打成绩,长官对下属打成绩的情形,通常只能收新台币500元以下的礼品。
然刑法122条规定:“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百万元以下罚金。v如果公务员收礼,遭同事泄漏,就准备被长官、政风电死。
虽然大法官释字308号“公立学校聘任之教师不属于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所称之公务员。”讲明老师跟公务员为不同身份,但家长如果在礼盒塞钱,希望老师让自己的子女,成绩高一点,甚至影响繁星排名,这有没有违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