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草坠楼亡 吴欣岱:了解真相前不该把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24-09-04 10:07:14
※ 引述《assassinASHE (干古专用帐号)》之铭言:
我们今天先把客观事实厘清,先把事件的立场跟人物抽离来看
今天有一违法集会现场(警察已经举牌告示,而且现场司法禁制区,不要跟我说没违法)
1.甲方拿摄影设备在违法集会现场,隔着一条街的公共场合,直播违法集会的乙方群众
2.乙方有二人要素察觉后,心情上受不了,上前动手抢夺器材,
并言语恐吓限制其不得靠近,并有发生丢水瓶攻击冲突
3.甲方遭受攻击后,随即报警开立三联单,并将其受害情形上传网络进行公审
4.网络受众,对于甲方所受到的情形,以及对乙方开始进行不当言论攻击
来,告诉我,如果今天立场人物对调,
甲方是柯P、馆长、国昌等小草人物;
乙方是郑家纯、四叉猫,王定宇、或其他绿营人士
你会站在哪边?
看看版面上被嘘到X的绿营人士,我想答案呼之欲出,根本无需多说
这中间到底谁错了?
我只能说大家都没错,因为没有人教唆网友口出恶言,任何的真实恶意都是匿名网络来的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家最爱的“公审文化”搞出来的
八卦版当初也是靠F7一句查你IP这种肉搜行为开始红出来圈的,
时至今日也是看到想攻击的人,就透过网络到处找对方过往的缺点来攻击
这种文化不断绝,有这种结果,刚好而已
只是今天刚好是小草强抢4X猫的犯罪行为被4X猫的团队拍摄到
最后小草又恰巧癫痫发作,被4X猫反过来利用并公审而已
最后,网络上的恶意留言,谁能保证是4X猫教唆去留的?
而犯罪者的人权又在哪里?为啥犯罪了要被网络霸凌?
有人在乎过这块吗? 在台湾还没有对犯罪者人权的共识之前
我只能说敢闹事,心理素质就要够强,不要自己根本不堪一击,却还想要惹事生非
: 嘘 hihimen: 这个死屁眼去别人场子挑衅人家别装哭 150.117.222.95 09/04 08:56
你来告诉我什么能定义成“场子”?
都被警察宣告在禁制区“违法集会”叫什么“场子”?
在公共场合隔着一条街的拍摄,叫做挑衅?
: 嘘 hihimen: 这死屁眼就有申请路权? 150.117.222.95 09/04 09:00
我就问违法集会仔有路权吗?
公共场合的拍摄跟直播需要申请路权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