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民众党团将推“安乐死合法”、废考监修

楼主: vdml (vdml)   2024-09-03 13:47:31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民众党团将推“安乐死合法”、废考监修宪案 因柯文哲案要修刑诉法
4.完整新闻内文:
民众党团今3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下会期优先法案,其中包括要修《刑事诉讼法》,是因民
众党主席柯文哲卷入京华城案而遭侦办,引发的一系列侦查程序争议,以及推“不在籍投
票”,且公投、选举一并施行,还有《尊严善终法》,也就是安乐死合法。此外,还要推
动修宪案,废除考试院及监察院,也要下修公民权行使年龄为18岁,完善国家宪政制度,
启动第三波民主改革。
民众党团立委黄国昌、吴春城、麦玉珍、黄珊珊、陈昭姿、张启楷、林忆君3日召开记者
会,报告民众党本会期优先法案,聚焦捍卫司法正义、媒体公开透明、保障劳工权益、提
升医疗品质、关心学童健康、提升军人待遇等面向;黄国昌再重申,已于上周五函请立法
院长韩国瑜尽早召开党团协商,决定开议日期,处理许多人事同意案及福国利民法案。
黄国昌首先指出,本会期将先推动《刑事诉讼法》,强化刑事侦查程序人权保障,防止权
力滥用,落实程序正义;还有在刑法上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与《弃保潜逃罪》,杜绝
关说司法、弃保潜逃毫无刑责的荒谬现况。
黄国昌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侦查程序,以柯文哲案例说明,无论是调查局、廉政署或检
察官,当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没有逮捕,意即人身自由没有被约束,“请问检察官凭什
么不让自由之身的柯文哲受访,还催促上车?请问法律基础是什么?”要求未来若有机关
宣称当事人是“自愿配合调查”,必须清楚告知权利,包括如果当事人要求就可随时依自
由意志离开,这是被视为犯罪嫌疑人,居于刑事被告地位的人应该享有的权益保障。
另外,黄国昌提及,要推动《公益揭弊者保护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护法制,鼓励揭弊
者勇于揭发不法弊案,实现廉能政治;此外,还要推动修宪案,废除考试院及监察院,“
民进党喊了20、30年,现在到底要不要废除监察院?也跟人民说清楚讲明白”,此外也要
推动下修公民权行使年龄为18岁,完善国家宪政制度,启动第三波民主改革。
张启楷指出,台湾媒体乱象已久,将推动《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立法,说明
社群平台使用台湾媒体报导,却没有给予相当报酬,未来将保障媒体,立法明定要求数位
平台使用者付费;另将与林国成共推《卫星广播电视法》,针对两个部分改革,第一是公
开透明,电视新闻业者应确保公开发行义务,其中包含股权资讯、财务资讯,更重要的是
财务中政府采购案的透明化,让国人清楚媒体的收入来源。
张启楷也帮尚未回国的林国成说明,林要推动《劳工保险条例》第66条及第69条的修正草
案,将政府最终支付责任入法,法案内容是将政府最后支付责任入法,确保劳保永续发展
,保障劳工退休权益。
麦玉珍说明,将推动“不在籍投票”,且公投和选举、全国和地方一并施行,还要开放在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的通讯投票,电子申请不在籍投票将考虑分区定点的电子投票。此外,
延续上会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推动《反歧视法》,禁止一切形式的差异待遇,
如肢体、语言等暴力,还要建立民事上的骚扰救济方法,实质填补受歧视者的损害。
陈昭姿指出,“安乐死”议题在台湾一直有许多争论,她将推动《尊严善终法》,搭配《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和《病人自主权立法》,台湾推动安乐死的民意调查高达七成,民众
党团《尊严善终法》实施对象为“具有无法治愈之疾病及无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
最低意识状态和永久植物人;病人需亲自且明确向主治医师提申请程序,不能签具书面声
明者,应指定一名20岁以上具完全行为能力者,但有法定排除对象。
黄珊珊说,台湾现行“长照基金”财源不稳定,且支出逐年增加,严重影响国家劳动力及
国民晚年照顾之品质,必须要推动《长照保险法》,将参考日本、德国、韩国,比照健保
局而成立长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机制,让财务稳定、多方负担,财源达到2300亿。
黄珊珊表示,台湾诈骗频繁,要推动《融资公司法》打击诈欺,近年来融资公司等诈骗案
层出不穷,影响金融体系稳定,部分融资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带,“融资公司变成影子
银行,已经大到比银行还大,诱使年轻人借款,最后却还不出来,变相使他们成为诈骗集
团的共犯、车手”,应指定由金管会监管,落实监管、遏止民众信用不当扩张。
吴春城称,自己负责的是《营养午餐专法》,当前台湾学校,每周提供炸物两次以上的学
校竟然占到22%,还有丸类、香肠等重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过五成,相当不营养,对照
日韩在60年前,已有《营养午餐专法》,凸显台湾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么钱都
可以省,但是孩子的营养钱,绝对不能省”。
林忆君认为,现代军事侦查手段多元、战场透明度高,中共卫星技术也越来越发达,很容
易拍到我国军事基地营区和战力配置,因此将透过修订《要塞堡垒地带法》,明确定义战
略要域、公告被划分战略要域地点,规范禁止行为等,以保障营区设施还有安全。
被问到要修《刑事诉讼法》哪几条条文?黄国昌回应,以104年度台上字3052号刑事判决
为例,犯罪嫌疑人自动配合调查被讯问36小时,柯是70小时,一般人身心难以负荷;若是
自动配合调查,检调应要主动告知被调查人的权利保障,这是基本程序问题,包括他没有
受拘束、随时可以离开等等。
黄国昌痛批,柯文哲是自愿配合调查,带队的主任检察官江贞谕凭什么在柯走出家门时阻
止受访?凭什么要求柯尽快上车?如果在第二天凌晨台北地检署当庭谕令逮捕之前,柯文
哲若是自由的,请问其他权利有没有受保障?可不可以打电话?北检说清楚讲明白,不要
用灰色地带在物理、心理上控制行动,“柯文哲要不要受访、上车,江贞谕凭什么催促?
如果北检不会回答,就请检察总长邢泰钊或法务部长郑铭谦出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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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肯推就是好事吧
#一人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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