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录:
2018年,柯市府依循监察院的审核意见,厘正京华城基地的法定容积率为560%。
2020年,京华城依都市计画法第24条,向台北市都市发展局自提申请容积奖励,以韧性城
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项贡献,经都市计画委员会核可,合计
多获得20%的容积奖励;至于30%的容积移转,则是花费44亿元购入。换句话说,京华城
的容积率自原本的560%大增为840%(计算方式为:560%*(1+0.2+0.3)=840%)
以上内容是新闻写的
想请问版上都计或法律高手
一.都计法24可不可以作为北市自创容积奖励的依据?
二.都计法24跟台北市其它关于容积取得的规定不一致时,要依哪个法?
三.如果要依哪个法,没有明确规定。有明知违背法令的问题吗?
※ 八卦板务请到 GossipPicket 检举板实名询问
※ a.张贴问卦请注意,充实文章内容、是否有专板,本板并非万能问板。
※ b.一天只能张贴 "三则" 问卦,自删及被删也算三篇之内,
※ 超贴者将被水桶,请注意!
※ c.本看板严格禁止政治问卦,发文问卦前请先仔细阅读相关板规。
※ d.未满30繁体中文字水桶1个月
※ 未满20繁体中文字水桶2个月
※ 未满10繁体中文字水桶3个月,严重者以闹板论,请注意!
※ (↑看完提醒请删除ctrl + y)